【跳水】何姿秦凱北京買樓 因欠房產證告吹 索償逾500萬

撰文:周立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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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跳水隊情侶秦凱及何姿去年成婚,早在婚前已有意在北京買樓,想不到交付了70萬人民幣(約87.5萬港元)定金後,才發現該房屋沒有房產證,未能完成交易。何姿於是起訴賣家羅女士,要求她交還定金後賠償412.5萬人民幣(約515.6萬港元)。

秦凱在奧運頒獎後向何姿求婚成功。 (中新社)

一句「我願意一輩子被你欺負」,中國跳水運動員秦凱在里約奧運頒獎台上向何姿下跪求婚,成為當屆奧運最動人畫面之一。獲譽跳水界「金童玉女」的兩人,去年在陝西西安舉行婚禮,走進人生另一個階段。2017年10月14日,何姿誕下女兒小名「何子」組成三人家庭。

里約奧運求婚 去年成婚

事實上,這對前中國隊的跳水情侶早在里約奧運前便為未來鋪路。何姿與北京一間公司簽下来廣营鄉一間房屋,不過卻未能取得房屋擁有權,因此何姿起訴賣家,要求羅女士交還了70萬人民幣(約87.5萬港元)定金及賠償412.5萬人民幣(約515.6萬港元)。

何姿、秦凱一家三口合照。(何姿微博)

何姿不時在微博上載與女兒合照(按圖放大)

昨天案件在法庭開庭處理,何姿因到人民大學上課未有到場,秦凱的母親則有出席。控方稱在2016年1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成交價為825萬,何姿一方指簽合約當日把70萬支付予賣家作定金,預計4月可取得房產證。合約訂明若交易被解除或撤銷,承諾人應向另一方承擔成交價50%作賠償金。原告的代理人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及2010年北京高院《關於審理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指導意見試行通知》相關規定,由於現在該房子升值近一倍以上,因此原因未能取得該房屋的差額溢價損失需由被告承擔。

被告同意交還定金 拒絕賠償

被告羅女士稱在2016年1月已還清貸款及辦理房屋房屋解押手續,卻因網簽辦理身份信息和申請辦理不動產信息資料不一樣,無法辦理房產證。被告同意交還70萬人民幣定金,但認為是客觀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約,不存在違約,因此不同意賠償412.5萬人民幣(約515.6萬港元)及中介費8萬。她又指何姿2017年買了其他房屋止蝕。案件仍在審訊當中,仍未知道跳水情侶能否在法庭上贏得這一仗。

何姿現在於中國人民大學進修。(何姿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