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超聯︱足總稱停用VAR兩仗無錯判 銀牌無VAR下球證犯錯:有處罰

撰文:袁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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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總裁判部今(4日)與傳媒召開VAR研討會,檢視開季至今約一個月港超聯比賽中,比較有爭議或討論度的判決。

今季VAR兩度因故障停用,球證在比賽前向兩隊公布消息。(資料圖片/袁志浩攝)

首先對於兩度因故障在賽前突然停用VAR,足總指,9月15日均業北區對九龍城一役涉及網絡問題,因今季俗稱「VAR房」的視像控制室本不再設於球場,而是遙距操作,「我們使用的是專用網絡,也從去季後段開始測試該網絡至今都無問題,發生問題後已採應變措施,暫時把VAR房搬回球場,並要求供應商在下周末菁英盃期間再做測試。」

至於上月28日冠忠南區對東方一役的VAR則與硬件問題有關,足總事後已作更換。足總表示,由於場內不同角度的鏡頭如常操作,兩場比賽後有自行檢討判決,強調兩仗主球證都沒有錯判。

今季港超全面使用VAR協助執法。(資料圖片/袁志浩攝)

而在足總展示的片段當中,焦點為8月31日南區對理文,佐佐木周在禁區內疑被金旻奎踢跌,亞洲足協精英裁判員導師及考核員黃志騰透露,主球證廖國文看到兩人有接觸,但認為佐佐木周「自己跌落去」,視像助理裁判羅碧芝亦認同。黃志騰指出,在佐佐木周跌倒前兩位球員並沒有接觸,情況為「跌緊先接觸」。

亞洲足協精英裁判員導師及考核員黃志騰指出,在佐佐木周跌倒前兩位球員並沒有接觸,情況為「跌緊先接觸」。(袁志浩攝)

足總也透過播放國際足協提供予裁判員作例子的短片,指出球證在禁區內碰撞是否該判罰十二碼時,會考慮是攻方或守方引發碰撞,假如攻方故意移至守方跑動方向,而守方沒有多餘動作,球證不會判罰。

球證同時會考慮守方動作是否足以令攻方跌低,如9月12日北區對東方,基拿美僅以手部接觸單刀的巴科爾;或9月22日九龍城對東方,鄭進泓與賀爾的碰撞都是正常足球接觸。

足總將定期舉辦VAR研討會,平均約一個月一次。(袁志浩攝)

最後足總指VAR有其重要性,以今屆踢到四強才會有VAR的高級組銀牌為例,首圈南區對九龍城時,李嘉耀踢跌林學曦應判罰十二碼;而邵昀俊與基哥利碰撞,力度不足以令其如此跌倒,因此不應判罰十二碼。

總幹事張炎有承認該仗主球證庾建峯兩次錯判,「決定不符合期望」,「這名裁判上年表現好好,並非全部(比賽)也是這樣,球證也有狀態之分。」他透露球證犯錯,足總會按程度處罰,包括再教育、調至次一級比賽執法或停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