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青霞註冊本人姓名為商標 主賣洗頭水化妝品等日化用品
撰文:朱奕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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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青霞今日(20)話題不斷,好似相隔8個月再度於同一條微博下回覆粉絲評論,獲香港大學授予名譽博士學位等,自己的名字還被註冊為商標。
據企查查APP顯示,「林青霞」正式被註冊為商標,國際分類為3類日化用品,服務項目包括洗髮液、化妝品、防曬劑等,申請人為林青霞本人,早於2013年已經註冊,但在市面上,就未有見過此類商標的產品。
而在林青霞回覆網友「多拿美圖砸我」的評論中,她表示「11月有的砸了,就怕你頭破」,似乎預告有新動作,令網友相當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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