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姐黃嘉雯胞姐涉虐貓罪成 批准交還照顧叮囑別因裁決對佢唔好

撰文:洪曉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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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港姐冠軍黃嘉雯胞姐黃綺婷,去年2月涉嫌在IG上載一段將貓放入開動中洗衣機的14秒影片,被控虐畜。2月7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批准將貓交還照顧,並叮囑被告不要因本案裁決,「唔好對佢唔好,明唔明白。」

港姐黃嘉雯(右)的胞姊黃綺婷(左)被裁定虐待她養了6年的貓罪成,但准她取回貓隻。(網上圖片)

暫委裁判官馮念偉指,被告自辯時才首次提出,她一名已離開香港的女友人才是開動洗衣機及拍攝片段元兇,她從未要求對方向警方交代事件,認為其說法並不合理。被告聲稱愛貓,但眼見友人把貓放入洗衣機竟未阻止反而放影片上網,又指被告因貓曾在其衣物上大便,懷恨在心下犯案,裁定其虐畜罪成,押後2月21日判刑,以索取她的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控方申請將涉事貓交由愛護動物協會,惟辯方指被告已養了6年,希望交回被告照顧。裁判官最終批准申請,並叮囑被告不要因本案裁決,「唔好對佢唔好,明唔明白」。

貓咪被困洗衣機。(IG:wong.yuki)

案件編號:TMCC145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