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若琳需付工作人員買牙籤頭痛藥費用 2014年曾欠寰宇超過110萬
藝人江若琳(原名江玲)與前經理人公司寰宇合約糾紛案今(21日)繼續在金鐘高等法院續審。案件原告為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答辦人江若琳及東旺國際娛樂有限公司。
就再續約事宜,控方律師指出在2012年時已經向江若琳方寄出續約通知書,而江若琳則表示沒有收過續約信。同一年的3月份寰宇方就續約事宜再一次向江若琳寄出續約信,針對控方律師就寄出續約信事宜,江若琳再三表示:「不同意,冇收過。」而控方再追問其實在3月18日的時候,已經將續約信寄出給江若琳所委託的律師樓同東旺國際娛樂有限公司,針對續約信寄出律師樓一事,江若琳表示她的律師有通知她,但所講向東旺娛樂寄出一事,則表明沒有印象。
而在寰宇工作多年間,江若琳都有簽收月結單。而就這個問題控方律師指出江若琳是每月簽收月結單,但江若琳強硬表示:「不同意,每半年。」更揚言寰宇方不允許她帶月結單回家。江若琳講道:「我每一次都有投訴,我覺得每一條都好不合理。」
在江若琳角度上,她完全不同意控方律師指出其月結單都是音樂上的開支。江若琳表示在公司十年間,還有電影開支,參加威尼斯影展,甚至連工作人員的頭痛藥、牙籤、文具、舞蹈員的衣服、洗衣費等都是由她墊支。她認為不同瑣碎事增加都會形成好大數目,在表達這件事時候,江若琳顯得相當激動。
而控方律師就墊支費用事宜再詢問江若琳,指她為何不向公司詢問?江若琳則說:「我一直都有問。我哋每一次都有問,林先生話係行規。」
在寰宇工作十年間,江若琳一直在負債,令家人十分擔心她。而寰宇主席林小明針對江若琳家人問題,就向江若琳給付50萬港幣,好讓她的家人不要再過問她的事情。還表示寰宇主席林小明在這段時間經常同她講:「嚟緊拍2部劇就會正數。呢50萬同你媽媽講係你收入。」事後她才知道這50萬原來都是墊支費用。當時(2014年)加上這50萬一共欠公司110萬餘多港幣。上午案件在下午1:00正休庭,待下午2:30時分繼續審訊。
寰宇在2014年入稟時指出江若琳在2004年於父母任監護人之下,與寰宇簽下10年經理人合約,合約條款中列明一項為寰宇有優先權與江若琳再續簽5年合約。而寰宇方面亦有先通知江若琳會行使優先續約權,唯江若琳單方面表示不續約,更拒絕接下寰宇為她安排好的工作,導致寰宇逐要求法庭頒令雙方所簽的合約仍然是有效性的,並向江若琳追討賠償。
案件編號:HCA 122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