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明揚言江若琳反骨 指對方大使:支出大咪負數囉
撰文:蘇國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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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江若琳(原名江玲)與前經理人公司寰宇的合約糾紛案今(8日)繼續在金鐘高等法院續審。案件原告為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答辯人江若琳及東旺國際娛樂有限公司。
在庭上寰宇主席及董事林小明針對江若琳在公司十年間沒有浄收入一事,依然強調是因為對方「大使」所導致,他表示對方在公司頭10年其實可分帳約700萬港元,只不過她墊支太多所以沒有錢剩下,表示:「支出大,咪負數囉!」表明她曾試過花費8萬元買一條裙去登台,並且只穿了一次,又為了整頭髮叫叫車服務,認為大可不必這樣做。再次強調:「我覺得就係佢大使。」
辯方律師據早年雙方發生合約糾紛的報道指,揚言林小明接受媒體訪問時批評江若琳是反骨,又稱她為了錢而解約,致令人覺得江若琳是一位貪錢的藝人,對此林小明認為只是講出事實而已,表示:「我哋公司用十年時間,人力物力捧佢,我緊係覺得佢反骨啦!」
江若琳在2004年在父母任監護人情況下,與寰宇簽下10年經理人合約。但其中一項條款是寰宇方有優先行使續約權,在約滿後再續約5年,但江若琳單方面無意續約,令寰宇方覺得她有違約之嫌,認為合約仍然有效,向她追討賠償。
原本上午審訊後下午繼續開庭審訊,但因為天氣惡劣關係,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一(11日)再審。林小明先行離開法庭,隨後江若琳在老公蕭唯展(前名蕭潤邦)的陪同下離開法院,二人全程拖著手神情輕鬆,眼見外面雨勢很大,還有心地關心在場記者:「辛苦晒!你哋返去小心啲。」隨後離去。
案件編號 :HCA 122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