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有罪】參考真實「佳寧案」 當年轟動一時的大騙案
《黃金有罪》開播兩日,反應不俗,圍繞著舊香港情懷,令人追憶。故事講述泰國華僑榮木桐(張兆輝飾)由泰國潛逃香港,認識到股票市場的力量,立志成為操控者,更不擇手段和不惜出賣親友而成為巨富。
《黃金有罪》並不是全屬虛構的劇集,不少劇情都顯示出,劇集是以70年代尾到80年代頭的「佳寧案」作藍本,這是一件當年轟動香港的大型貪污和詐騙案件。
「佳寧案」的始作俑者為陳松青,與劇中張兆輝不同的是,他是新加坡人,而張兆輝則是泰國人,但背景相同的是,他們兩人也是土木工程出身,而且也是在新加坡工作。劇中的張兆輝是辭職後回泰,想與爸爸一起重回香港,而陳松青則因為在新加坡破產,所以轉到香港發展。
根據香港廉政公署網站講解這單案件,陳松青來港後加入了一地產發展商旗下的公司任項目經理,他很快便獲得該發展商的垂青及在經濟上提供支援,合資組成公司,經營業務。香港的地產市道於1976年漸趨蓬勃,他開始在新界購入地皮進軍物業市場。與此同時,他開設佳寧滅蟲公司,「佳寧」這個公司正式出現。直至1977年底,他成立佳寧集團有限公司(佳寧/佳寧集團),成為集團主席(佳寧主席),直接控制多間由自己開設或收購的公司,包括首間上市公司 - 佳寧投資有限公司。自此,他不斷拓展業務,業務版圖亦從香港世界多國。佳寧成為一個擁有二百多間公司的多元化集團。
佳寧集團不斷壯大,股價飆升,受到股民熱烈追捧。與劇中的濚木集團一樣,不停製造利好消息而成為股民熱愛。佳寧於1980年1月以九億九千八百萬港元購入位於中環的金門大廈;數月後,即宣稱以十六億八千萬元成功將它轉售予另一財團,消息轟動地產及金融界。在劇中,張兆輝的濚木集團在英資幫助下以八億買下西穆酒店,轉個頭便向尚業銀行向濚木集團以十八購入,股民立即視濚木集團為黃金股,與佳寧集團情況一樣。
當年報章引述佳寧主席當時聲稱收購行動所需的龐大資金是來自佳寧及一直支持他的幕後財團,毋須向銀行借貸。但香港廉政公署網站講解指出,金門大廈的出售根本是未完成的交易,報稱的利潤更從未兌現。調查顯示提供多筆大額貸款給佳寧的是裕民財務有限公司(裕民財務)-馬來西亞國營裕民銀行(裕民銀行)在港開設的接受存款公司。根據廉署後來調查所得的資料顯示,佳寧向裕民財務取得的貸款,款額龐大,而大部分都沒有足夠的抵押和妥善的文件紀錄,亦沒有依照既定程序辦理。跟劇中張兆輝一直向泰益財務借貸如出一轍,而且多是不跟程序,因為他有熟人杜大偉(飾鍾邦)幫手,直到杜大偉被降為副經理。
早於1982年,總公司裕民銀行已開始懷疑其附屬公司在港批核貸款的程序出現問題,遂從吉隆坡總部調派一名內部核數師來港任助理總經理,暗中進行內部調查,審核帳目;同時亦飭令裕民財務在未獲總公司批准,不得再向佳寧及有關的公司貸款。1983年7月20日,失蹤了兩天的內部核數師被發現伏屍大埔一個蕉林內,警方有組織及嚴重罪案調查科接手調查。情況就如劇中蔡國威(飾詹猜)空降做總經理,不向張兆輝濚木集團借貸,結果卻被殺死。
劇中蔡國威死嘅一幕做得好好,立即重溫:
這單「佳寧案」最終因為佳寧財政出現問題,陳松青逃離香港,1983年10月2日,陳松青等被捕。1994年,陳松青被控詐騙、提供非法利益等罪名。最後在1996年被控罪成,判處入獄三年。如果劇情走向一樣,張兆輝可能難逃牢獄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