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神隱半年心急搵錢? 靠打官司獲賠過百萬

撰文:蘇國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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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自5月被捲入「陰陽合同」涉逃稅之後,經過3個多月調查最終被國家稅務總局判決重罰以共計約8.84億人民幣(約10億港元)罰款,並要在限期內繳清,否則會面臨法律制裁。雖然期間不時傳出她賣房地產﹑籌錢等繳罰款,但真相如何就冇人知。

面對復出之日遙遙無期,這半年來范冰冰亦是大家追蹤的對象,不時被影到她進進出出其工作室。但近來她被踢爆原來這半年來,她並冇閒著而是忙著打「肖像權」的官司,短短幾日時間之內(2號至10號)就打贏五單案件,累計判獲240萬人民幣(約270萬港元)的賠款,令網友覺得冰冰似乎缺錢。

范冰冰因為逃稅問題而被重罰8.84億人民幣。(視覺中國)
范冰冰這半年來只是被影到出入工作室而已。(視覺中國)

在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上公佈的審判文書當中,只是關於范冰冰肖像權的案件就多達99單,甚麼房地產﹑眼鏡公司﹑婦產醫院﹑珠寶公司﹑醫美公司等,均捲入肖像權問題中,單是12月份她就告贏五單案件獲賠240萬人民幣的賠款。而其中有一間商家不服審判而上訴,認為范冰冰提供的證據不足,一來未能證明照片人物是其本人,二來她並未參加庭審冇帶身分證進行對比。三來提供的配圖只是網上搜尋而得,難以認定是其本人的原圖等。但法院就認為范冰冰是知名演員具一定知名度,一審已經根據其提交的證據,認定涉案照片是同范冰冰的肖像具同一性,符合證據認證的法律規定,故二審仍然是維持原判賠范冰冰經濟損失16萬元人民幣並無不當。

只是肖像權她就有99單。(網上圖片)

唔少網友認為范冰冰出此法維權是合理,皆因目前太多人都利用范冰冰的照片進行宣傳謀利。另外亦有人認為范冰冰山窮水盡了,要靠打官司賺取收入「范冰冰沒錢了嗎」﹑「又到手16萬了」…甚至有人認為是為復出搞話題。

難道范冰冰已經山窮水盡?(視覺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