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美賢認與鄭梓浩有交往|發長文聲明澄清非包養驚悉做小四即分手
現年55歲的《中年好聲音2》鄭梓浩(Brian,原名鄭家駒)日前被前女友Grace挺身揭開其渣男真面目,更指證包養鄭梓浩的圈中猛料「小四」,是同為中2生的孫耀威餅印妹妹、43歲已婚及育有兩子的人妻兼人母孫美賢 (Dada)。有報道指鄭梓浩除在內地有一名37歲已婚「小三」,甚至被「小四」孫美賢包養。孫美賢更租了元朗屋苑一單位做炮房,與鄭梓浩不時祼聊及到上址約炮。孫美賢曾在社交平台向Grace宣洩主權,直至知道自己原來只是「小四」而跟Brian反目,並向男方追討10萬蚊生活開支,還要求Grace 代還。性醜聞爆出後,孫美賢不但將IG清空,並將抖音轉為私人帳號,一度潛水。
孫美賢突發千字聲明澄清
直至今日凌晨,孫美賢突然於IG發出千字長文聲明以及9點澄清,直指有關醜聞報道「部分報道內容不實或斷章取義,我不希望給造謠者繼續誣蔑的機會」,但就承認自己犯了錯誤,並為她與鄭梓浩之間的金錢瓜葛解畫,聲稱自己只是因為同情心才借錢予鄭梓浩,強調兩人並非包養關係。她又承認與鄭梓浩有過短暫的交往「我與鄭的交往時間非常短暫,也有相關通訊記錄可證明」,指出兩人分手原因「後來,我才得知鄭與國內某位女士有著長期不倫的關係,這更促使我決定結束與他的聯繫。」卻完全沒有提及過兩人的約炮訊息。
孫美賢近二千字長文聲明內容如下:
關於近日媒體的報道,我謹此發表唯一的聲明。
首先,我對於此事件所影響到的每一個人,以及因此事浪費了媒體資源,表達最真誠的歉意,然而,我過去的沉默並非默認,而是希望待事情冷卻後,能以更理性,成熟的方式處理。
部分報道內容不實或斷章取義,我不希望給造謠者繼續誣蔑的機會,作為成年人,應該尊重他人的私隱,報道中的指控多無事實根據,這對我和我的家人造成了嚴重的困擾,我已正式向造謠者發出聲明並保留對侵犯私隱和誹謗行為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我承認自己犯了錯誤,起初,我與鄭梓浩先生相識於《中年好聲音2》。在見面的第二次,他便主動向我訴說家庭困境,尤其是他兒子在外國患上難治的疾病,希望回香港接受治療。
鄭提到前女友Grace Tang小姐多次要求分手,並向我展示了他們之間多段對話截圖而讓我相信他們已分手,只因經濟問題,他很難自立,所以還在同居。此外,鄭亦向我展示了他們之間多段對話截圖,得知Grace小姐拒絕讓他患病兒子一起同住。作為一個母親,我聽到後對此深感同情。鄭表達了極大的無奈及痛苦,表示決定在元朗租住公寓給其兒子回港居住以方便在香港和內地接受治療。由於鄭沒有入息證明,我答應為該租約作為擔保人。我當時不在香港,所以由鄭處理。但在簽約前,我才突然獲告知因法律效力問題,被要求將名字加在租約上。出於對他兒子的同情,我答應幫忙,這也成了這場噩夢的開始。
我與鄭的交往時間非常短暫,也有相關通訊記錄可證明,我借出的金錢是為了讓他安頓兒子在香港生活,而非外界所謠言傳的包養或其他不實指控。當時我在香港的時間有限,並未意識到情況會演變成這樣。
在這兩個月期間,我在香港的時間不超過兩星期。後來,我才得知鄭與國內某位女士有著長期不倫的關係,這更促使我決定結束與他的聯繫。
鄭更告訴我,他的前女友Grace小姐不斷騷擾他,威脅復合,否則將會有大事發生,甚至以自殺威脅他。2024年2月21日,我已明確表明與鄭結束聯繫及希望他能盡快還錢。無奈其後,鄭立刻失縱、失聯和逃避。
在元朗公寓租住期間,鄭多次無力支付租金和其他基本生活開支,我出於善意先代支付,並口頭約定他在情況穩定後償還,也有通訊記錄可以證明這一點。後來,由於鄭失縱和失聯,以及極不積極處理退租事宜的態度,讓我感到他甚沒有責任感。因此,當時我認為終止這份租約及拿回按金,止蝕是當務之急。所以我幼稚地多次以討好的方式傳訊給他,希望他能回覆及出現,料不到這些對話竟被人斷章取義以扭曲事實。無奈的是,鄭因退租前失蹤和失聯,未能按時交3月份租金,激怒了業主,最終連我借出的押金也被業主沒收了。
我深信成年人應理性處理感情問題,即使認為不適合走在一起,也可以和平分開,勇敢面對所有對與錯,而不是誣衊他人、推卸責任。
最後,我澄清以下幾點:
1,由一開始我已被告知鄭先生和Grace小姐已分開,他們只是有共識的同居暫住。那時鄭先生大部份時間在佛山。
2,我從沒有包養鄭或要求任何分手費,但承認因鄭的私人理由,我有借錢給他並為他租住的地方做擔保人。
3,雖然鄭失聯,但我從未跟Grace小姐聯系(繫)或經任何收數公司追討鄭先生的債務。
4,我從沒有任何抖音戶口發放有關向鄭追討債務及擔保人等事宜,相信是有心人故意建立新帳號、發佈言論並及即時截圖,所以並不是如Grace小姐所說是本人發佈的留言,與本人無關。
5,我與鄭沒祼聊,亦沒有傳送過任何不雅照片給他。
6,我並沒有和鄭去過日本、廣州或佛山。本人也從來沒有坐過高鐵。所以Grace小姐提到的日本不雅事件及坐高鐵去廣州練歌事件,均與本人無關。
7,我從未有任何外籍上司男友,我的丈夫是公認的好好先生,他沒有外遇。Grace小姐指出本人「有一個拍拖7年的外籍上司男友」和「老公不理本人,在外面鬼混」均是憑空捏告,毫無事實根據的誣衊行為。
8,我與其他《中年好聲音2》的同學僅是朋友,且每次聚會也非單獨。
9,我數月前,我已向我丈夫坦誠。因一時的誤判和過度的同情心,導致不理智的行為。感激我丈夫的理解和包容。我也不斷學習,修補我們的關係,也很感恩我們的婚姻關係也重回正軌。
我承認自己在感情上曾經過於天真,但 在這場噩夢結束後,我已深刻反思,並感恩這段經歷終於過去。
對於因此事受到困擾的家人們和關心我的朋友,我在此深刻歉意及感謝你們的陪伴讓我從黑暗中走出來。
孫美賢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