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奧運|28年前李麗珊奪金後訪問出土 自爆每月人工低得可憐
撰文:陳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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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新聞節目《新聞掏寶》日前播出一集,跟觀眾重溫李麗珊於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會為香港贏得首面金牌後的專訪,她透露就算成為金牌運動員後,人工仍然低得可憐,連維持日常生活都艱難。
李麗珊在訪問中透露,就算奪得奧運金牌後,人工依然低得可憐,每月靠政府提供的「體育資助基金」撥款7000,僅僅夠應付日常開資,她自言平時極少消費,衣服有品牌贊助,每日只花數十元在飲食上,專注訓練甚少離開長洲,加上本身不喜歡熱鬧,很少到旺角及銅鑼等地區。
訪問中她亦提到,成為金牌運動員被當作明星,曾被人恥笑:「做運動員冇出色,你仲做?」。今時今日,香港運動員奪得奧運金牌至少有600萬港元獎金,28年前李麗珊的獎金少一半不止,約有250萬元,她表示月薪太低儲唔到錢,還好成名後可以拍廣告增加收入,為將來作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