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國會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 創東正教國家先河
撰文: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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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臘國會2月15日通過允許同性婚姻法案,成為首個將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東正教國家,法案並賦予同性伴侶收養孩子的權利。希臘總理米佐塔基斯(Kyriakos Mitsotakis)表示,新法律是人權的里程碑。右翼議員則批評,該法案違反基督教,損害國家利益。
法案在國會經過兩日辯論後表決,雖然米佐塔基斯所屬的中右翼執政黨,有數十名議員表示反對。但在多個左翼政黨支持下,最終以176票贊成、76票反對、2票棄權,以及46名議員不在席的情況下通過,將在發布政府公報後成為法律。
最近民調顯示,希臘民眾對同性婚姻看法分歧。具宗教背景者視同性戀為犯罪,但LGBT群體則認為法案內容尚不足夠。
法案雖然允許同性結婚,並賦予同性伴侶收養孩子的權利,但未批准同性夫婦使用輔助生殖方法或代孕,也沒有賦權跨性別人士成為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