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行注意︱日本旅館業修正法生效 酒店可拒4種「麻煩客」投宿

撰文:張顥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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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旅館業新修正法12月13日起生效。厚生勞動省指引明確規定,若旅客提出不合理要求及態度惡劣等情況下,酒店及旅館可以拒絕投宿。

日本旅館業法原先規定旅館及酒店「原則上」不可拒絕旅客投宿。厚生勞動省稱,修正法旨在保護從業者免受惡劣滋擾,減輕從業員壓力,為他們遇上旅客無理要求時劃下應對指引。

圖為日本東京,2015年7月1日上載。(Wikipedia/ Hogweard, CC BY-SA 3.0)

厚生勞働省9月5日在修法指引列明,酒店、旅館在特定情形下可以拒絕旅客投宿,包括:

1.提出無理要求

2.醉酒大吵大鬧

3.強迫道歉或要求提供額外折扣

4.長時間苛責

具體例子包括要求房間上下左右不可有人入住、因些微過錯要求職員土下座(平伏跪下)道歉、要求免費住宿、在電話中長時間指責或滋擾職員等。指引亦寫明若旅客無理取鬧可以報警處理,同時禁止旅館、酒店以客人行動不便或殘障為由,拒絕對方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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