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剛談建構中日關係「三大條件」 未正面回應兩國領袖何時會晤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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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上午10時,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舉行記者會,外交部長秦剛就「中國外交政策和對外關係」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有記者提問,今年是《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簽訂45週年,去年11月中日領導人會晤時,日本首相岸田文雄曾表示雙方領導人應該就雙邊關係發展保持緊密溝通,但兩國外長至今仍未實現面對面會談。
對於中國新一屆領導集體打算構建怎樣的中日關係,秦剛表示,構建新時代中日關係要做到幾個方面。
首先,要言而有信。 《中日和平友好條約》以法律形式確認了中日關係發展的原則和方向。《條約》連同中日間其他三個政治文件,構成了中日關係的政治根基,尤其是「互為合作夥伴、互不構成威脅」的重要政治共識,應該嚴格遵守,說了就要做到。
第二,要以史為鑑。日本軍國主義曾給中華民族造成深重傷害,至今依然隱隱作痛。中國人民不會忘記,日方也不應忘記。忘記歷史就意味著背叛,否認罪責就意味著重犯。中方始終以善意對待日本,希望睦鄰友好。但如果日方有些人不是以鄰為伴,而是以鄰為壑,甚至參與遏制中國的新冷戰,那麼兩國之間就是舊傷未癒,又添新痛。
第三,要維護秩序。現在一些日方領導人也在大談所謂的秩序,那今天我們就要掰扯掰扯,這個秩序是什麼。今天的國際秩序建立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基礎之上,是3500萬中國軍民用生命和鮮血換來的。一切挑戰戰後國際秩序和國際正義的歷史修正主義,中國人民都絕不答應。 《中日和平友好條約》中明確規定反對霸權主義,條約精神在當下具有現實意義。
第四,要互利共贏。中日優勢互補、互有需要。我們應堅持市場原則和自由開放精神,加強合作,共同維護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暢通,為全球經濟復甦注入動力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