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珍老闆質疑新加坡死刑制度 官員:邀請來星洲辯論 包機票住宿

撰文: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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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億萬富豪布蘭森(Richard Branson)在一篇題為《新加坡你怎麼了?》的博客帖文中,指新加坡固執地堅持執行死刑,尤其是針對毒品犯罪,是「站在歷史錯誤的一邊」。他還稱「執行死刑的頻率日益增加」是「新加坡聲譽的污點」。

新加坡內政部邀請英國億萬富豪、維珍集團創辦人布蘭森到新加坡,就本地對毒品和死刑的立場同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K. Shanmugam)展開電視直播辯論。

內政部星期六(10月22日)回應布蘭森10月10日的博客貼文時發出這個邀請。

維珍集團創辦人布蘭森(Richard Branson)10月10日發文質疑新加坡的死刑制度(網站截圖)

「布蘭森先生可以利用這個平台向新加坡人證明我們的做法是錯誤的,以及說明新加坡為什麼應廢除那些讓人民免受毒品禍害的法律。」

內政部也說,布蘭森如果飛來新加坡,機票及住宿費用將由當局支付。

尚穆根星期六晚間也在社交媒體發文說,他希望布蘭森接受邀請,「如果他相信言論自由,以及他的陳述是真實的」。

截至當晚10時,布蘭森未回應內政部的邀請。

10月10日是「世界反對死刑日」,布蘭森在一篇題為《新加坡你怎麼了?》的博客帖文中,指新加坡固執地堅持執行死刑,尤其是針對毒品犯罪,是「站在歷史錯誤的一邊」。他還稱「執行死刑的頻率日益增加」是「新加坡聲譽的污點」。

他早前也曾發文反對新加坡處死馬來西亞籍運毒犯納加恩德蘭(Nagaenthran,暫譯),說新加坡罔顧他是「有據可依的智障者」,堅持將他正法。

對此,內政部重申,新加坡法院裁定納加恩德蘭能理解自己的犯罪行為,而不是一名智障者,由辯方傳召的精神科醫生在供證時也確認了這一點,因此布蘭森指責新加坡違背國際義務,處死「有殘疾」的納加恩德蘭,說法不能成立。

圖為新加坡內政部長尚穆根(K. Shanmugam)邀請布蘭森(Richard Branson)赴星洲辯論,圖為尚穆根(紅衣者)10月在新加坡落區會見民眾(FB@K Shanmugam Sc)

內政部:處以極刑對毒販具顯著威懾作用

內政部說,當局的首要任務是保護國家與人民免受毒品禍害,為此對販運大量毒品的毒販處以死刑。

「在本地,處以極刑對毒販具有顯著的威懾作用,它還有助於防止主要販毒集團在新加坡立足。」

當局舉例,新加坡對販運鴉片者處以死刑之後的四年裏,販運到本地的鴉片平均淨重顯著減少了66%;在販運超過500克大麻麵對強制死刑後的四年裏,毒販選擇販運超過這個數量的可能性降低了15至19個百分點。

內政部說,布蘭森有權發表他個人的意見,這些觀點可能在英國廣泛獲得接受,但新加坡不認為布蘭森或者任何西方人有權將他們的價值觀強加給其他社會。

「我們也不認為一個在19世紀發動過兩場戰爭以迫使中國人接受鴉片進口的國家,在道義上有資格就毒品課題對亞洲指手畫腳。」

當局指出,新加坡絕大多數人對於毒品及死刑政策的效果感到滿意;況且,就吸毒成癮的問題而言,英國的情況逐漸惡化,新加坡的情況則穩步改善。

圖為維珍集團創辦人布蘭森(Richard Branson)2019年10月在紐約證券交易所出席活動(Getty)

布蘭森不是首個受邀到本地進行辯論的外國人。1995年,時任吳作棟總理新聞秘書的陳慶榮致函美國《紐約時報》,透露總理已經邀請美國專欄作者薩菲爾(William Safire)和政治學者克蘭(George T. Crane)到新加坡國立大學,就他們所做的一些指責,和他進行公開辯論。

薩菲爾曾在專欄文章中說,在新加坡嚼口香糖會被罰款1000元,「一起共享含有大麻的香煙」也會被判死刑。

薩菲爾和克蘭最終沒有接受辯論的邀請。

1990年,《泰晤士報》評論員列文(Bernard Levin)在一篇文章中,強烈攻擊新加坡建國總理李光耀和新加坡的司法制度。李光耀的反應是他樂意在倫敦與列文進行一場電視辯論,列文最後也沒有接受邀請。

布蘭森先生可以利用這個平台向新加坡人證明我們的做法是錯誤的,以及說明新加坡為什麼應廢除那些讓人民免受毒品禍害的法律。
新加坡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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