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最高法院駁回昂山素姬貪污罪上訴申請

撰文:王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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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最高法院5月4日駁回前國務資政昂山素姬(Aung San Suu Kyi)4月27日因貪污罪被判處5年監禁提交的上訴。

英媒4日引述知情人士報道,法院在沒有聽取任何一方理據的情況下,已立即駁回昂山素姬的上訴申請,緬甸軍方未有回應。

在這次裁決的貪污案中,昂山素姬被指控接受來自仰光地區首席部長漂敏登(Phyo Min Thein)的11.4公斤金條與60萬美元款項。漂敏登2021年10月曾作證說,自己向昂山素姬給予金錢和黃金以換取她的支持。昂山素姬的法律團隊反駁指這些指控荒謬。

昂山素姬面臨至少18項控罪,她之前已因非法擁有對講機和違反防疫規定,被判入獄6年,連同這次的5年刑期,她的累計刑期增至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