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最高法院要求郭文貴交付1.34億欠款和罰款 最後限期已至
2月9日,紐約州法院簽署最終判決郭文貴必須在判決書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繳清1.34億美元,如不按期交付,法庭將行使紐約法第753條,以民事藐視法庭進行罰款和監禁審理。
2008年,郭文貴曾從太盟亞洲機會基金(Pacific Alliance Asia Opportunity Fund)借貸3,000萬美元,但從未償還這筆貸款。累積多年後,該筆欠款已經高達1.16億美元。
對此,紐約州法院法官奧斯特拉格(Barry Ostrager)2月9日裁定,郭文貴違反先前的法庭裁決,隱匿價值數十億美元的資產,其中就包括將名為 「梅夫人號 」(Lady May)的超級豪華遊艇藏在美國管轄之外的巴哈馬。
紐約法院文件指出,「郭文貴和他的同夥安排『梅夫人號』遊艇在2020年10月初駛往佛羅里達,此後再駛往巴哈馬,隨後的判決命令郭文貴將遊艇駛回美國水域,否則將面臨每天50萬美元的罰款」。郭文貴的律師席格爾(John Siegal)沒有對法庭的最新裁決發表評論。
根據法庭文件記錄,郭文貴否認自己擁有「梅夫人號 」遊艇。但是法庭認定郭文貴對這艘遊艇有支配權和控制權,也因此做出決定,限制郭文貴將這艘遊艇開出法院管轄範圍。
該遊艇曾在2020年一度受到熱議。當年8月,特朗普原首席策略師、美國民粹領袖班農(Steve Bannon)受到聯邦指控,在被逮捕時正身處「梅夫人號」。班農被捕後,郭文貴發表聲明,表示兩人在為中國爭取自由與民主上是「強大的盟友」,但強調自己與班農遭起訴一事無關。
除了在美國面對官司以外,郭文貴在中國被指控犯有賄賂、欺詐、洗錢、綁架和強姦等不法行為。據英國《獨立報》報道,郭文貴在同美國極右翼智庫安全政策中心(Center for Security Policy)戰略政策高級分析師沃勒( J. Michael Waller)連線時透露,他可能會去日本或者英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