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以國安利益為由 阻止與中資企業簽署鐵路建橋合同
撰文:王忠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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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陶宛政府以國家安全利益為由,命令立陶宛國有鐵路公司不要與一家中國國有的西班牙橋樑建造商簽署合同。
據波羅的海通訊社(BNS)報道,立陶宛總理發言人表示,立陶宛政府1月5日以國家安全利益為由,命令立陶宛國有鐵路公司不要與一家中國國有的西班牙橋樑建造商簽署鐵路建橋合同。
立陶宛國有企業立陶宛鐵路公司(Lithuanian Railways)2021年曾稱,在西班牙註冊登記的橋樑建造商Puentesy Calzadas Infraestructuras以6,250萬歐元的最低報價,贏得了在立陶宛建造橋樑的招標。
但立陶宛鐵路公司稱,由於這家西班牙公司在其網站上將中國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列為其母公司,立陶宛鐵路公司已將該公司與中國的聯繫列為合同風險之一,並已要求政府對該合同進行審查。
中國與立陶宛的關係因台灣問題而急劇惡化。立陶宛總統瑙塞達(Gitana Nauseda)1月4日承認,立陶宛政府允許台北以「台灣」名義在該國設代表處是一個錯誤。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在1月5日的例行記者會上對此回應稱,認識到錯誤是正確的一步,但更重要的是採取行動,糾正製造「一中一台」的錯誤情境,回到一個中國原則的軌道上來。
立陶宛商界多名代表於2021年12月透露,有多家立陶宛公司的產品無法在中國大陸通關,至少有5家企業面臨此問題。歐盟官員也證實,含立陶宛零件的貨品也無法在大陸通關。
據台灣媒體報道,台灣駐立陶宛代表黃鈞耀1月5日宣布,台灣將成立2億美元的基金會,用於投資立陶宛的工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