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法院裁定要求改革王室體制違憲

撰文:王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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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憲法法院11月10日裁定,率領反政府示威的3名學生領袖提出改革王室的訴求,是試圖推​​翻君主立憲制,因此違反憲法。

法院10日指出,上述學生領袖2020年在大規模示威活動中發表的改革言論屬於違憲,認為此類要求是「濫用權利和自由,損害了國家安全」,並下令他們停止所有意圖推翻君主立憲制的活動。

法院把君主立憲制描述為「王國不能沒有的關鍵支柱」,稱「任何試圖破壞或削弱有關體制的行動,都是有意圖推翻君主立憲制。」法官指出,如果允許第一、第二和第三被告及他們的網絡繼續這樣做,那麼不久就會導致推翻君主立憲制。

法院並未裁定懲罰這3名學生領袖,今次案件只涉及他們的訴求是否合憲。

人權監察高級研究員帕蘇克 (Sunai Phasuk)把這項裁決形容為「本質上是一場司法政變」,可能為進一步針對示威者的法律案件鋪路,示威者可能被指控犯下叛國罪。

2020年,一批參與抗議活動的年輕學生領袖打破要求限制王室的長期禁忌,提出了10點訴求清單,其中包括削減王室預算和國王不干涉政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