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頭Oculus VR涉盜機密 Facebook需賠5億美元 或被禁售影響大

撰文:吳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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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公佈去年第四季業績,收入大增53%至88.1億美元,淨利潤也大升1.25倍至36億元。但另一邊廂,Facebook用近20億美元收購VR公司Oculus卻被美國法庭判決盜用ZeniMax代碼,合共賠償5億美元(約39億港元),更可能被要求停止使用相關代碼。

事緣美國遊戲開發公司ZeniMax指責VR業界的龍頭Oculus,使用其電腦代碼開發出Rift VR,控告25歲的Oculus創辦人勒基(Palmer Luckey)未經授權,使用從ZeniMax得來的代碼。ZeniMax表示,負責開發Rift核心技術人員卡馬克(John Carmack),同時也是著名遊戲Doom、半條命(Half Life)、榮譽勛章(Medal of Honor)等遊戲引擎開發者。2013年卡馬克跳槽到Oculus之前曾在ZeniMax工作,被指複製ZeniMax技術並運用到Oculus上,違反員工協議。

Oculus創辦人勒基(Palmer Luckey)於2015年8月登上《時代雜誌》封面。(網上圖片)

ZeniMax更聲稱,勒基所謂他設計的VR原型機,設計者另有其人。根據網站PCGamer報道,早在2012年,勒基就已經與卡馬克以及他旗下的id Software員工合作,Oculus原型機就是由ZeniMax的員工開發出來的。因此,Oculus Rift根本該是屬於ZeniMax的財產。

美國德州巡迴法院周三(1日)裁定,Facebook旗下VR Oculus竊取視頻遊戲開發商ZeniMax Media技術罪成,判Oculus、Facebook、勒基、卡馬克等需向ZeniMax賠償合共5億美元。雖然賠償金額遠比ZeniMax要求的60億美元(約304億港元)低,但公司發聲明表示滿意法庭判決,指法庭採納卡馬克利用USB設備偷取ZeniMax數以千計資料,日後將會尋求包括禁止Facebook和Oculus繼續使用侵權代碼的法律行動,以確保被侵權的代碼不外流。

近年大熱的虛疑實境(virtual reality,簡稱VR)技術,能讓用家有如親歷其境,愈來愈多遊戲及應用程式開發商,都會加入VR技術讓用家投入其中。Facebook創辦人朱克伯格早已覤準這個潛力龐大的市場,並於2014年3月,以23億美元(約179億港元)的股票與現金,收購VR技術成熟的Oculus。

   Facebook表明會繼續上訴

Facebook不滿有關判決,表明會上訴。發言人指Oculus是建基於自身技術開發,不存在盜用技術情況。Facebook創辦人朱克伯格更在此前上庭作供時,暗示ZeniMax是敲詐勒索。

當公司推出重大產品時,總有很多人出來聲稱這是他們的成果。我想社會大眾甚至是在法院內的人,很多都沒聽說過ZeniMax這間公司。
朱克伯格
Facebook創辦人朱克伯格與即將擔任VR部門主管的巴拉(Hugo Barra)。(Facebook截圖)

   日後或影響Facebook VR設備

目前VR市場可謂兵家必爭之地,根據SuperData Research統計,Oculus設計的Rift VR在2016年銷量約為36萬部,而使用Oculus技術的三星VR稱,銷量已經突破500萬。而在去年10月正式發售的Sony Playstation VR,全年銷量估計超過74萬部。賠償5億美元對季度純利達36億美元的Facebook來說,可能只是小事一樁。但如果法庭批准ZeniMax禁制令,不允許Facebook使用被指侵權的源代碼,到時即便「虎哥」、前小米副總裁巴拉(Hugo Barra)擔任Facebook VR部門主管,也難免對Facebook VR佈局產生重大影響。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