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李在鎔承認非法使用鎮靜劑 檢方提議罰款57萬元

撰文:蘇梓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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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社報道,韓國三星集團領導人、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10月12日在法庭上承認非法使用鎮靜劑的指控。他在8月獲得假釋,但法律問題仍然不斷。

李在鎔此前的假釋引發了市場觀察人士對三星電子及其附屬公司一系列重大決策的預期,其中包括在美國投資170億美元建設一家晶片工廠的計劃。

李在鎔10月12日出席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聽證會,他承認曾在2015年至2020年期間使用41次異丙酚,即一種用於麻醉的鎮靜劑。

檢察官說,該藥物的使用不屬於合法治療。李在鎔則表示,自從8月份釋放後,他就再也沒有使用過這種藥物。他的律師表示,自從他父親2014年住院以來,李在鎔最初是因為心理壓力而尋求治療,隨着後來的貪污醜聞和定罪的審判,這種心理壓力愈演愈烈。

檢方提議罰款

李在鎔就有關指控認罪,檢察官要求處以7,000萬韓圜(約46.35萬港元)的罰款和1,700萬韓圜(約11.26萬港元)額外費用,合計8,700萬韓圜(約57.61萬港元)。法庭將於10月26日作出裁決。另外,開出這種藥物的診所工作人員否認存在不當行為,他們正在分別接受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