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岡:主教無責任舉報性侵兒童嫌犯 遭批對問題態度從沒變過

撰文:高紫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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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方濟各把去年12月至本年11月定為「慈悲禧年」,聖伯多祿大殿的聖門會開啟,為赦免罪過及罪罰之年,教宗本年更下放赦免犯「嚴重罪過」的人。與此同時,梵蒂岡教庭發表指引,「不一定需要」神職人員就性侵兒童及虐待兒童的事件報予警方,其處理內部醜聞的手法惹來爭議,手法是否過於「寛容」?

關注被神職人員虐待受害者的組織舉行示威,手持口號要求前大主教Cardinal Bernard Law要降級。(Getty Images)

天主教庭發表指引列明高級神職人員應該如何處理虐待兒童的指控,雖然報告強調必須留意當地法律,但同時註明主教的職責只是在內部處理事件。培訓指引中寫:「根據國家民事法律,市民有義務匯報罪案,但作為主教是不必負起責任向機構、警察、檢控人員匯報嫌疑犯。」梵蒂岡指只有受害者及其家人才應該向警察報案。培訓課程自2001年開始,約有三成高級教士已修讀,而有關指引於去年九月發放予新任主教。

撰寫指引者曾發表「性別理論」

然而,有熟悉虐待委員會的教庭職員說,「不管法律有否定明,都是道德的義務」。現時由法國神職人員阿納特雷拉(Tony Anatrella)撰寫的指引只是一個已通過的參考。阿納特雷拉曾發表具爭議性的「性別理論」,指西方國家越來越接受同性戀的取態,令小童面對「激進的性別取態」,造成「嚴重的問題」。

美組織批評梵蒂岡 無改處理虐待手法

雖然教宗方濟各曾向教庭表示對神職人員的性侵罪件是「零容忍」,指要「採取任何手段以嚴懲解決教庭內性侵問題」。但關注受侵犯受害者的美國倡議組織(Survivors Network of those Abused by Priests )批評從如梵蒂岡副編輯艾倫(John Allen)在天主教網站的文章所見,梵蒂岡對有關問題的態度從未改變。在聲明中指「對於很多人相信錯誤觀念,感到惱火及危險的。很多人相信主教們正改變他們處理性侵的態度,但卻未有留意到證據卻反映另一面。」

(衛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