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決定設置專家組 解決日中不銹鋼反傾銷稅糾紛

WTO決定設置專家組 解決日中不銹鋼反傾銷稅糾紛
撰文:聶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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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以中國對日本產不銹鋼製品徵收反傾銷稅違反國際協定為由,要求世界貿易組織(WTO)設置爭端解決專家組,有關要求在9月27日獲得支持。

據日本共同社9月28日報道,圍繞日本訴諸世界貿易組織稱中國對日本產不銹鋼製品徵收反傾銷稅不當的糾紛,WTO爭端解決機構(DSB)9月27日決定設置相當於法院「一審」的爭端解決專家組。

2021年6月訴諸WTO後,旨在解決問題的中日磋商無果,因此日方在8月DSB會議上要求設置專家組,但遭中方拒絕。遵循第二次要求時只要包括日本的全部成員不反對則將設置的規定,此次得到批准。

共同社提到,今後在選出構成專家組的3名貿易問題專家後,原則上6個月內得出結果報告。中日兩國若對專家組報告不滿則可上訴,但相當於「終審」的上訴機構因美國反對而無法補充委員,近兩年處於停擺狀態,也可預見解決將趨於長期。

日本政府2021年6月向WTO提起訴訟,基於WTO協定要求中國進行雙邊磋商,但未能解決問題,因此進入爭端解決專家組的程序。據稱估計徵稅導致日本產品年銷售額損失約56億日圓。

商務部提請WTO設專家組 審查美國法案排除中國新能源車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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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15日以不具名發言人答記者問的名義證實,北京官方已向世界貿易組織(WTO)提案,要求針對美國《降低通膨法案》排除中國製新能源車輛等有關措施,卻未能與中方透過磋商達成解決方案為由,提請設立專家組加以審查。

商務部官網15日以「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訴美『通脹削減法』(降低通膨法案,Inflation Reduction Act)世貿爭端案答記者問」為題,發布上述訊息。

商務部表示,中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為全球能源綠色轉型、應對氣候變化作出了重要貢獻」,為維護中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權益,中方3月26日將美國《降低通膨法案》有關新能源汽車補貼等措施,訴諸WTO爭端解決機制;且由於美方「未能與中方通過磋商」達成解決方案,中方7月15日向WTO提出設立專家組請求。

5月14日,美國總統拜登向包括電動車、太陽能板、鋰電池等一系列中國商品加徵關稅。(Reuters)

商務部表明,美國《降低通膨法案》以使用美國等特定地區產品作為補貼前提,排斥中國等WTO成員產品,「人為設置貿易壁壘,推高能源綠色轉型成本,無論如何包裝美化,都無法改變涉案補貼歧視性、保護主義和違反WTO規則的本質」。中方堅決推進訴訟程序,是以實際行動維護「以WTO為核心的多邊貿易體制權威性和有效性」,維護國際應對氣候變化的共同努力,並敦促美方遵守規則,停止濫用產業政策損害國際應對氣候變化合作。

美國財政部去年12月1日提出補貼電動車新規定,詳細說明電動車如何根據《降低通膨法案》,有資格獲得最高7500美元的稅收抵免。

新規明定自2024年起,符合資格的潔淨能源車輛不能含有由「有疑慮的外國實體」製造或組裝的動力電池元件。2025年起,符合資格的車輛也不能含有由上述實體採掘、處理或回收的關鍵礦物。此舉被視為排除產量均居全球之冠的中國製電動車及動力電池。

時至今年3月26日,中國正式向WTO提出告訴,指控美方在《降低通膨法案》制定新能源汽車歧視性補貼政策,將中國等WTO成員產品排除在外,違反WTO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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