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提出「反外國干預法」 列出5大違例行為

撰文: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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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內政部9月13日公布政府向國會提出新法案。它將賦予政府更多權力,令它可在外國代理人或實體傳播「影響國家政治和煽動社會問題」的有害訊息時,能下令的社交媒體協助政府調查,並刪除有關言論。

新加坡內政部長在法案項下有權發技術協助指令(Technical Assistance Directions),要求社交媒體營運商、提供相關電子服務或互聯網服務的人士、以及擁有或營運網站、博客或社交媒體的人士提供資料,就外國的敵對通訊活動,協助政府調查以及打擊。經調查後政府認定那些訊息為有害內容後,還能簽署發出指令,要求相關平台營運商配合,限制那些內容在新加坡被查閱,限制特定帳號的活動,以及終止互聯網連接等。

內政部在13日發布的新聞稿指出新法案的立法背景,是歷史上反覆出現一些國家干涉別國政治的例子,新加坡也不能倖免。例如1980年代導致新加坡與美國交惡的「漢克・亨德里克森」(Hank Hendrickson)事件。這名美國大使館一等秘書曾試圖安排一些本土律師加入反對黨,以達到操縱1988年大選的目的。而進入網絡時代後,可供用來干涉別國政治話語、煽動社會緊張局勢並破壞主權的工具更是層出不窮。新聞稿中指出,這些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1、創建和使用不真實的賬戶來誤導用戶關於他們的身份和可信度,例如謊稱自己是本地人或本地組織。這些賬戶後續會被用於刺激社會不安和撕裂社會群體(例如仇外和種族主義);

2、在社交媒體平台上使用機械人或投放廣告,人為地推增消息觸及(Reach)的人;

3、結合使用不真實的賬戶和機械人bot來製造一種人為的感覺,即公眾對某個立場或情緒是強烈地支持或反對;

4、煽動其他用戶就特定目禁發布「網絡怪論」,進行騷擾或恐嚇;

5、通過創建帳戶或頁面並發布時尚和生活方式等良性主題來培養公眾追隨者,然後使用相同的帳戶或頁面推出政治訊息。

政府稱引進新法案能加強政府的能力,去預防、偵測和打擊外國干預力量通過「敵意資訊運動」以及「本土代理人」干涉新加坡政治。

政府稱,新法不適用於「表達對政治事務看法的新加坡公民」,除非他們是外國實體的代理人。它也不適用於對新加坡政治進行「開放、透明、有貢獻地」討論和報道的外國個人或外國出版物,即使它們是對新加坡或政府進行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