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船9月起進入中國領海需通報 澳洲:繼續行使自由航行權
撰文: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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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海上交通安全法》的修訂自9月1日起生效,它要求一些外國船隻進入中國領海時,需向中國報告,此修法被指是針對南海問題。澳媒9月1日引述澳洲國防部的回應稱,澳洲國防軍船艦會繼續根據國際法,行使自由航行權。
《澳洲金融評論報》(The Australia Financial Review)9月1日報道,澳洲國防部指,他們知道有報道稱,中國的新規定要求「某些外國船艦」在進入中國領海時,需報告詳細資料。
澳洲國防部發聲明指,重要的是,任何同類規定都需符合國際法,尤其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
根據中國海事局發布的公告,按照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5類外國船舶進入中國領海應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包括:潛水器;核動力船舶;載運放射性物質船舶;載運散裝的油類、化學品、液化氣體等有毒、有害物質船舶;以及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規定可能危及中國海上交通安全的其他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