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法院裁定蘋果勝訴 無需向愛爾蘭補交130億歐元稅款
撰文:成依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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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公司(Apple)7月15日勝出與歐盟委員會之間的官司,歐盟常設法院裁定,蘋果不需依照要求向愛爾蘭補交130億歐元(約1152億港元)稅金。
在這場官司中,歐盟委員會指控蘋果與愛爾蘭達成非法的稅務優惠協議,從而讓蘋果較其他企業取得優勢,在2003年至2014年避開向愛爾蘭提交約130億歐元的稅金,變成愛爾蘭給予的非法「國家補助」。2016年8月,歐盟委員會要求蘋果向愛爾蘭補交稅款,繼而出現法律戰。
如今歐盟常設法院則認為,歐盟委員會沒有成功表明這一優勢存在的法律標準,法院認為歐盟委員會宣稱蘋果獲得選擇式的經濟優勢並擴大解釋為國家補助的說法是錯誤。
這次裁決可能不會是最終的判決,但歐盟最高法院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最快要等到2021年,才會對任何上訴作出最終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