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德媒提出向北京索償 中國大使館刊文表示不滿

撰文:聶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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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蔓延全球。德國《圖片報》(Bild)4月15日援引的國際法專家指出,中國未有遵守對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的信息通報義務,違反國際法。中國駐德國大使館16日刊文表示強烈不滿。

《圖片報》援引的國際法專家指出,在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初期,中國沒有遵守對世衛的信息通報義務。鑑於世衛組織的有關規定具有國際法層面的束性,因此中國隱瞞疫情的做法違反國際法。

在中國提供的信息基礎上,世衛組織1月中旬還表示,未發現新冠病毒人傳人的證據。批評者指出,拖延讓各國損失為應對疫情做準備的寶貴時間。哈佛大學的國際法專家克拉斯卡(James Kraska)認為,當事國家有權在國際法庭向中國提出索賠訴訟。

英國智庫亨利傑克遜協會(Henry-Jackson Society)的一份研究報告甚至指出,中國應為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造成的經濟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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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政界人士也開始呼籲政府考慮向中國問責。自民黨中國問題專家米勒-羅森特里特(Frank Muller- Rosentritt)希望德國推動調查中國是否違反世衛組織通報義務,如果得出肯定的結論,則應審核向中國提出法律賠償要求的可能性。

執政黨之一基民盟的經濟議題專家豪普特曼(Mark Hauptmann)表示,中國的做法讓首先在一個地區傳染的疾病發展成為一場全球大流行病,「北京不能不承擔後果」。而《圖片報》甚至已經替德國企業、納税人列出一份向中國「討債」的賬單。

德國《萊茵郵報》(Rheinische Post)稱,根據德國聯邦政府就自民黨聯邦議院黨團的一份相關詢問做出的答覆,在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爆發導致全球流行的問題上,柏林並不會對中國提出指摘。因為「德國聯邦政府所掌握的信息」,並未顯示中國故意隱瞞數據

德國聯邦衛生部在答覆中指出,就新冠病毒來說,確鑿的實驗室檢測結果對於感染診斷的定義和統計是必不可少的。中國一度改變確診病例定義及統計標準,即只將具有臨床症狀及肺部造影特徵的患者計為確診病例。德國衛生部認為在當時的疫情形勢下這種暫時的調整是可以理解的。而包括美國在內的一些國家則因此指摘中國在新冠病毒爆發較早階段試圖隱瞞疫情的真實規模。

中國駐德國大使館網站4月16日刊發文章,批評《圖片報》不僅缺乏基本事實和清晰的時間線,而且逾越審慎、公正等最起碼的新聞報道。

大使館同時刊文回應「中國責任論」,形容是欲加之罪,將責任歸咎一國,甚至拋出「索賠賬單」實屬無稽之談。文章強調,中方根本不存在個別媒體妄稱的「未履行《國際衛生條例》有關義務」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