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民海遭判刑10年 美國務院籲北京立即放人
撰文:成依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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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鑼灣書店瑞典籍股東桂民海在中國遭起訴犯下「為境外非法提供情報罪」,2月24日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10年。美國國務院2月27日強烈譴責桂民海遭判刑的事件,並要求中國政府立即無條件放人。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奧爾塔格斯(Morgan Ortagus)稱,美方會繼續與夥伴及盟友站在一起,在中國推廣對人權及基本自由要有更大尊重。
瑞典外相林德(Ann Linde)之前已發表聲明,強調瑞典政府的態度一直很清楚且未有改變,就是要求釋放桂民海,讓他與女子及家人團聚。
桂民海自2015年10月在泰國失蹤,其後證實遭中國當局拘禁,他曾出現在央視的影片之中,他在片內「承認」2003年醉駕撞死一名大學生,於是回國向公安投案自首,但外界一直質疑他是否自願「認罪」。至2017年10月,桂民海獲釋,需定時向警方報到,2018年1月再遭中方人員帶走,其後中方證實桂民海「違反中國法律」,採取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