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憲法法院裁定解散「未來前進黨」
撰文:洪怡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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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憲法法院2月21日裁定,解散受泰國年輕人歡迎的新興政黨「未來前進黨」(Future Forward Party,FFP)。
法院還判決該黨包括黨魁塔納通(Thanathorn Juangroongruangkit)在內16名領袖禁止參政10年。
泰國選舉委員會2019年12月11日下令解散未來前進黨,原因是塔納通違反選舉融資規例,向未來前進黨提供的1.912億泰銖貸款。然而規例條文含糊,情況頗堪商榷。此外其他泰國政府都有進行貸款,卻沒發生類似未來前進黨的情況。
泰國政黨法規定,政黨可以募款或是接受捐款,但不包括貸款。法例也禁止任何個體在一年內捐超過1000萬泰銖給政黨。
報道東南亞及柬埔寨新聞的Southeast Asia GLOBE於2月17日在網站發佈塔納通的訪問,他宣稱他的政黨是無辜的,並指他提供貸款有一份清楚的合約,他不是免費向政黨提供金錢的。
他說如果政府因此獲罪以及被解散,抗爭亦會持續。該黨議員會搬到別處,並已在預先準備再成立一個新的政黨。
泰國在2014年發生政變,軍政府上台掌權,在2019年3月24日舉行政變後第一次大選。成立僅逾一年的未來前進黨在2019年的選舉中,於500席的國會拿下81席(現為76席)。該黨主席塔納通對現任總理巴育(Prayuth Chan-ocha)構成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