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萊曼尼之死】伊朗去信聯合國安理會 強調空襲符合憲章條文
撰文:張子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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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空襲伊朗革命衛隊「聖城旅」指揮官蘇萊曼尼(Qassem Soleimani)後,德黑蘭方面向美軍駐伊拉克基地發射導彈作為報復手段。伊朗駐聯合國代表拉萬希(Majid Takht Ravanchi)1月8日去信聯合國安理會,解釋有關行為符合聯合國憲章。
拉萬希的信中提到,伊朗行使自衛權利,向美軍駐伊拉克的基地採取慎重而合比例的軍事回應。他指空襲行動精準並以軍事設施為目標,因此沒導致任何民眾性命和財產損失。
他亦強調,伊朗無意令事件升溫或演變成戰爭,但這次空襲行動是警告一旦再有任何軍事冒險主義行動,德黑蘭政府會在符合國際法的情況下,繼續奮力為民眾、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等抵抗侵略行為。
拉萬希亦表示,伊朗完全尊重伊拉克的主權。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51條,任何行使自衛權的國家須即時向由15個國家組成的安理會解釋事件,例如美國曾經以同一條款作為攻擊敘利亞境內的極端伊斯蘭組織ISIS的理據。
另外,美國駐聯合國代表克拉夫特(Kelly Craft)同日亦去信安理會,稱殺死蘇萊曼尼(Qassem Soleimani)是為了自衛,為了保護美國的人員和利益,並指華府會採取更多的必要措施。不過她亦表示,美國準備好在不設前提的情況下,與伊朗進行嚴肅的談判,目的是防止伊朗政權進一步危及國際和平與安全或使局勢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