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烏門】司法委員會提出指控 彈劾特朗普條款中的五項重點
撰文:歐敬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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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在12月10日,發布針對特朗普的彈劾條款。兩項彈劾條款共計9頁,指控為「濫權」及「妨礙國會」。以下節錄條款內容中的重點。
特朗普總統運用其高級權力,要求外國政府,烏克蘭干預2020年美國總統大選。
文中直指近日發生的「通烏門」事件,特朗普涉嫌運用權力,凍結4000萬美元對烏克蘭的援助金,以威脅烏克蘭政府調查民主黨總統參選人拜登與他的兒子亨特(Hunter Biden)。目的被指是掌握拜登的黑材料,以便大選爭取連任。
這些行動與特朗普更早前,容許外國干預美國大選一致。
文中亦觸及了更早前的「通俄門」事件,特朗普被指串通俄羅斯,讓俄羅斯發揮影響力,左右大選結果。儘管通俄門調查報告中,未有對特朗普提出實質指控,但報告指跡象顯示俄羅斯可能有提供協助,同時特朗普多次阻撓調查。
特朗普總統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指示行政部門機關、辦公室和官員拒絕按傳召要求前往作證。特朗普總統干預政府的權力,違反眾議院的合法傳召。
在第二項指控中,表明特朗普阻礙關鍵證人出席眾議院情報委員會的聽證會。民主黨在11月時召開多場閉門及公開聽證會,並傳召包括博爾頓及前副手庫珀曼(Charles Kupperman)等人但遭拒絕。
特朗普通過這些行為,試圖賦予自己權利,以決定對自己進行彈劾調查的範圍與性質,並單方面拒絕向國會眾議院提供任何及所有信息。
此句同樣點出特朗普試圖運用權力,妨礙國會進行彈劾調查。
若任由特朗普繼續擔任總統,他將對國家安全及憲法構成威脅,並且其行徑與法治大相徑庭。
這是首項及第二項指控的結語,不論是串通外國以獲得個人政治利益,或是阻礙國會,均會對美國安全及憲法構成威脅,因此予以彈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