嘲俄邪不能勝正?莉莉的道德高地 與美國禁藥飛人的尷尬

撰文:余偉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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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里約奧運場上圍繞禁藥的口舌之爭確是特別的多。除了澳洲泳手賀頓暗諷孫楊所引發的風波,其實還有美國金牌女泳手莉莉京治(Lilly King)羞辱俄羅斯「蛙后」伊菲莫娃(Yuliya Efimova)的事件。伊菲莫娃在2014年因未能通過藥檢而遭禁賽,奧運開幕前一天才獲解禁出征,莉莉京治在賽場上就針對伊菲莫娃,聲言「我來這裏是要乾淨競賽的」,在力壓伊菲莫娃摘金後,莉莉更進一步冷嘲熱諷她,伊菲莫娃最後也不忍住淚灑人前。當然,美國輿論全都站在莉莉一邊,認為伊菲莫娃以至俄羅斯都「罪有應得」,賽果反映了「邪不能勝正」。但故事原來還有下文。

美國金牌女泳手莉莉京治(Lilly King)嘲諷俄羅斯「蛙后」伊菲莫娃(Yuliya Efimova)的事件,惹來不少熱議。。

過去大半年,西方輿論本來就在圍剿俄國禁藥醜聞,要求全面禁止俄國選手參賽,但俄方則認為是搞雙重標準,企圖以禁賽奧運去對俄國進行外交制裁報復。最終國奧委並不認同一刀切禁令,放俄國一馬,讓能夠通過藥檢證明自身清白的俄國運動員參賽。對此不少西方輿論都狂轟國際奧委會反禁藥不力,甚至拋出陰謀論,質疑國奧委巴赫與俄國總統普京有枱底交易。

在這樣的背景下,莉莉京治站在道德高地,冷嘲熱諷俄國選手,即時贏來了美國媒體的盛讚,迅速被捧為正義衛士,是「清白運動的復仇者」。華爾街日報就將莉莉京治對伊菲莫娃的嘲諷,形容成是清白運動員們對「反禁藥官員未能控制(禁藥)問題」的一次憤怒大爆發,要求反禁藥機構向違規者作出更重懲罰如全面禁賽的呼聲將愈益高漲。美國體育專欄作家Pat Forde更直指,清白運動員在里約奧運中前所未有地高調站出來說話,是因為國際奧委會未有做好本份,幾乎容讓所有俄羅斯非田徑項目的選手參賽。

不過站上了道德最高地,要往後退下來就相當不容易。莉莉京治其後再進一步發表的「道德高地」言論,就令到美國奧運田徑隊相當尷尬。事緣一名美國記者問莉莉:「你對於伊菲莫娃的禁藥問題和她應否在這兒參賽,說得非常響亮直接。美國田徑隊的加特林(Justin Gatlin),曾經兩度藥檢肥佬,兩度被罰停賽。他現時就在隊中,你認為他應當在美國隊中嗎?」莉莉斬釘截鐵答道:「不應該。」莉莉稱,所有曾經藥檢肥佬被判罰的選手,包括加特林等,都不應獲准參與奧運。「我們在這兒見到他們,是相當不幸。」

美國奧運百米短跑選手加特林

今屆美國奧運田徑隊中,共有11位曾試過藥檢肥佬以至因為服用禁藥作弊受罰的選手,除了加特林,還有Tyson Gay、 LaShawn Merritt和Inika McPherson等。
加特林的情況,其實跟伊菲莫娃有一些相似之處。伊菲莫娃 2013年因服用禁藥而被罰停賽16個月,及至今年初,她又在藥檢肥佬,被驗出有低劑量的心臟治療用藥物meldonium(此藥物剛於今年初被列為禁藥)。伊菲莫娃上訴表示,她去年12月已停服,藥檢肥佬純屬微量殘留,最終成功打甩重罰禁令,避過終身停賽,得以參加今屆奧運。

至於2004年贏得奧運百米飛人金牌的加特林,則曾因為兩度藥檢肥佬而兩次被禁賽。在首次藥檢肥佬中,加特林驗出服用過興奮劑安非他明,不過仲裁庭最終相信,加特林並非為了作弊,而是無心之失,為了治療專注力缺乏症而服用。至於2006年第2次藥檢肥佬,加特林則是被驗出類固醇過量,這次加特林被罰停賽4年。

禁賽令結束後,加特林復出,出戰了倫敦奧運奪得銅牌,在2014年還以33歲的「高齡」稱雄100和200米短跑。去年,Nike還跟他簽了新的豐厚贊助合約,不過英國前明星級選手Jason Gardener對此不以為然,形容「體育界又一宗發出了很壞的信息」。他表示,有如山證據顯示,「有系統服用禁藥作弊者」可因為過去的服藥作弊行為而得到為時長遠的優勢好處,所以重覆犯禁者需要接受更嚴厲懲罰。

另一位英國田徑好手 Marlon Devonish也表示,加特林獲得Nike重金合約,是對一眾清白運動員的大諷刺。英國BBC當時亦提到,加特林以超過32歲的運動員「高齡」,在近兩年比賽連奪佳績,迥異於絕大多數跑手到了這個年紀都會漸走下波,在田徑壇廣泛惹來竊竊私語。

米高莊遜被問到加特林應否獲准參戰里約奧運時,也指出「是否容許他重返田徑場或游泳池的規則,並不是由這些運動員去製訂」

可是美國媒體對加特林的態度,卻頗為正面,並對他在今屆奧運爭金寄以希望。例如近日美國時代周刊一篇文章,就以「加特林的最後機會——打敗保特和贏得救贖」為標題,雖然內文提到他的禁藥往事,但也讓他在訪問中大聲疾呼「我不是壞蛋」。文章還形容,今次一戰,「加特林不僅是為獎牌而跑:贏了——並通過藥檢——他就會以成功挑戰不可能而名留於世、是史上其中一位最偉大的跑手」。這句說話所流露的,不就是「只要摘金並通過藥檢,昔日禁藥往迹就可以一筆鈎銷」的金牌至上主義嗎?

對於莉莉今次站在道德高地,突然投來一枚「禁藥道德炸彈」,美國田徑總會回應稱,他們只是「依法辦事」,「在美國,關鍵就是講法律。如果你沒被禁賽,不管你過去有否服刑,你就完全有權入隊」。至於加特林回應時則表示,「人們就是喜歡標籤別人,這就是他們所想做的事。他們不希望去認識對方,也不希望去深入了解這個故事」。「我認為人們應當停止試圖同時去做判官、陪審員和行刑者。就讓制度去完成它的工作。」

平情而論,美國田徑總會的說法,也不是沒有道理,正如英國田徑好手 Marlon Devonish亦承認,「加特林已按規則服刑(停賽4年)。如果人們不喜歡,那就去改變相關規則」。美國殿堂級田徑金牌飛人米高莊遜Michael Johnson被問到加特林應否獲准參戰里約奧運時,也指出「是否容許他重返田徑場或游泳池的規則,並不是由這些運動員去製訂」。

現行反禁藥遊戲規則如此,就應當尊重。然而值得思考的是,美國傳媒和輿論在對待伊莫菲娃和加特林,是否存在明顯的雙重標準?為了宣揚敵人「邪惡」,是否就可以不留餘地、也不嘗試從對方的角度去評理,但對於自己人的問題,就採取多多包函的態度?

米高莊遜在談到加特林的問題時,表示「人們應當理解的問題是,你不會因為搞點名批判某名運動員 (pointing the finger at an athlete)、將他塑造成為壞蛋,就能把(禁藥)問題解決」。米高莊遜這番說話,其實相當有道理的。可惜的是,在對待「敵國」運動員上,不少媒體就是寧可政治偏見先行,冷嘲熱諷為先,將基本的原則和道理都通通拋諸腦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