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之不絕 跨國企業剝削勞工實錄
撰文:陳冠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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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潮流可謂勢不可擋,跨國大企業經常配合發展中國家追求經濟發展的心理,利用國內法制不建全剝削員工。類似事件偶爾有媒體披露,但跨國公司大多為賺取更多利潤,選擇視而不見,導致世界各種不公事件發生。
美國服飾連鎖店GAP:
國際知名服裝品牌GAP 2007年曾被英國《BBC》揭發其印度工廠聘請童工。GAP拒絕承認指控,但答應會監察供應商有否違反相關規例。但於2011年該美國公司的孟加拉廠房,又被揭發工作環境非常惡劣,妄顧員工安全。
美國運動品牌Nike:
有報告指Nike供應商在90年代,曾被批評於柬埔寨與巴基斯坦的廠房聘用童工,雖然Nike已採取行動並對該供應商發出勸告,但仍繼續與之合作,並沒有守則禁止供應商起用童工。《BBC》在2001年的紀錄片,拍下Nike於柬埔寨工廠內,6位女童工的工作狀况,發現她們每天工作16小時,可見情況並未改善。
美國電腦及手機生產商蘋果公司:
蘋果產品的主要供應商富士康於2010年,共有18名員工自殺,揭發該廠生產環境惡劣,工資低至每小時1-2美元(約8至16港元),工時亦可長達每周100小時。富士康生產自此被外界稱為血汗工廠,蘋果公司事後亦發表聲明表示對事件感到難過,並向供應商提出多項保障員工措施。
意大利品牌GUCCI:
意大利著名品牌GUCCI的深圳旗艦店5位前員工曾於2011年發公開信,指摘公司苛待員工。信中指公司經常要求員工超時工作至凌晨2至3時,更要站立超過12小時,期間導致一位員工小產。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