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脫歐】下議院再表決脫歐選項 這次投票決定什麼?

撰文:成依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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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國內仍未通過脫歐協議,下議院周一(1日)決定再舉行「指示性投票」(Indicative votes),表決多個脫歐選項,尋找哪項脫歐方案最廣為議員接受。
議長白高漢(John Bercow)將選出部分脫歐選項方案,在當地時間周一下午交由議員表決。

這次議員已提出多個脫歐選項方案,議長白高漢將從中選擇,決定哪些脫歐選項交由議員表決。這些方案為:

1. 可自行退出「補底方案」的權利:修改文翠珊的脫歐協議,讓英國有自行退出愛爾蘭邊界「補底方案」的權利,然後在5月22日脫歐
2. 無協議脫歐:於4月12日在無協議的情況下脫歐
3. 關稅同盟:與歐盟協商永久留在關稅同盟
4. 單一市場2.0:英國加入歐洲經濟區(European Economic Area,EEA),並與歐盟協商暫時留在關稅同盟,直至得出替代方案
5. 公眾確認投票:除非獲英國民眾在公眾投票確認,國會不可實施任何脫歐協議
6. 公眾投票防止硬脫歐:由公眾投票決定是否排除硬脫歐的可能
7. 國會至上:若然國會4月10日仍未通過脫歐協議,則英國須再押後脫歐;若歐盟不同意英國再押後脫歐,英國政府須容許國會表決,決定是無協議脫歐,或是撤回《里斯本條約》第50條,即是取消脫歐
8. 歐洲自由貿易協會(EFTA)或歐洲經濟區(EEA):與單一市場2.0相似,但拒絕以任何形式留在關稅同盟,愛爾蘭「補底方案」必須以其他安排取代

「指示性投票」跟「有意義投票」(meaningful vote)有分別,這項投票並不具法律約束力,僅為「試水溫」,測試哪項脫歐方案最廣為議員接受。

英國下議院3月27日曾就8個脫歐選項進行「指示性投票」,白高漢(John Bercow)選出8個脫歐選項讓議員表決,包括無協議脫歐、留在關稅同盟、撤回《里斯本條約》(Treaty of Lisbon)第50條(Article 50)等,但結果所有選項都遭否決

下議院上周五(3月29日)亦第三度否決了首相文翠珊提交的脫歐協議草案,意味脫歐限期只延至4月12日,屆時英國要向歐盟講述下一步安排,包括有可能再延長脫歐,或直接無協議脫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