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特希澤講中美貿易談判:倘有協議 多達110至120頁

撰文:許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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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貿易代表萊特希澤(Robert Lighthizer)周二(12日)在國會出席聽證會時談及中國,指出如中美達成協議,將會是多達110至120頁。

萊特希澤在證詞中花上相當篇幅談及中國,惟新意不大。他說中美談判不需多久便能有結果,可能是好,也可能是壞,而期限是由美國總統特朗普決定。

他稱會在中美談判中「精確地」解決知識產權問題。

萊特希澤指出,特朗普不會同意跟中國達成協議,除非它是可執行的(enforcebale)。

他說,在貨幣問題上,兩國已非常接近達成協議。他認為建議中的貨幣協議是有真的承諾、是可執行的。

他說中國在談判中,將焦點放在移除美國課稅,現時雙方正就此辯論。

萊特希澤如中美達成協議,將會是多達110至120頁的。

他說希望中美已處於最後數周的談判進程中,但仍有重大議題有待處理。如這些問題不獲解決,中美便不會有協議。

批評世貿規則過時 提倡改革

萊特希澤在聽證會發表書面證詞,指出在中國崛起以及互聯網在發展的情況下,世界貿易組織(WTO)的規則已過時。他說:「世界貿易組織大致上仍沿用1990年代初期的規則。它現已過時。」

證詞重點談及包括世貿不平等的約束稅率(Bound tariff rates)、市場准入以及缺乏補貼通知(Subsidy Notification)。他說世貿的上訴機構(Appellate Body)未能遵守會員國同意的「基本、重要的運作規則」。

他也指出,在世貿規則項下,中國、印度、土耳其、韓國自稱是發展中國國家,這是不公平的。他指在它的規則項下,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的成員國,不應可以自稱是發展中國家。

他說美國會繼續尋求改善與中國的貿易規則,也希望跟日本、英國及其他國家取得進展。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