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法院受理解散泰護國黨案 2月27日聆訊

撰文:王海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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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憲法法院周四(14)宣布受理選舉委員會提出解散泰護國黨(Thai Raksa Chart Party)的請求。法院發聲明指,泰護國黨有7日時間以書面回應,案件將於2月27日聆訊。

泰護國黨上周五(8日)提名泰王哇集拉隆功(Maha Vajiralongkorn)長姊、67歲的烏汶叻公主(Princess Ubolratana)參選總理。惟泰王當晚隨即開腔反對,指姐姐參選是不恰當及違憲。選委會周一(11日)宣布「DQ」她的決議,之後更以涉嫌違反政黨法,入稟憲法法院要求下令解散泰護國黨

法院成員據報周四討論一小時後,一致同意受理。在法院宣布決定之前,泰護國黨向法院遞交請願書,尋求辯解的機會。該黨同時質疑選委會的決定有政治動機。一旦該黨被正式要求解散,黨的行政成員將被禁止參政10年。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