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被加控3項洗錢罪 大馬前首相納吉布否認控罪
撰文:王海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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捲入貪腐醜聞的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布(Najib Razak)周三(8日)再有新控罪,他被控告3項洗錢罪,涉及國家基金「一馬發展公司」(1MDB)資金被挪用的調查。他出庭應訊,並否認控罪。
根據起訴書指,有3筆總值4200萬令吉(約8087萬港元)的電子轉帳,由1MDB之前持有的子公司SRC International流入納吉布個人戶口。洗錢罪一旦罪成,最高監禁刑罰為15年,以及被罰款,金額不低於涉及洗錢數額的5倍,或500萬令吉(約963萬港元),以較高者為準。
納吉布在子女陪同下到吉隆坡法院應訊,他否認所有控罪。
除了洗錢罪,納吉布7月4日同樣就挪用1MDB款項、貪污及濫用職權罪遭起訴,他同樣不認罪,並獲保釋候審,但他的護照則被當局收起。
1MDB洗錢及貪污案至少有6個國家參與調查,包括新加坡、瑞士和美國。美國司法部稱從SRC International流出的金額,只佔1MDB被挪用總額一小部份。美國指被盜用總額達到45億美元(約351億港元)。
(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