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大選日期一再推遲 副總理:最遲在2019年5月舉行

撰文:許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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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副總理維薩努(Wissanu Krea-ngam)6月25日表示,最遲在2019年5月舉行大選。總理巴育(Prayut Chan-o-cha)率領的軍政府一再承諾會盡早舉行大選,但一再推遲日期。他5月曾說「最遲」2019年2月舉行。

副總理維薩努周一告訴路透社記者,大選可能在明年2月24日至5月5日這段期間舉行。

維薩努還說,軍政府將在9月至12月解除對政治集會的限制,讓政黨就大選籌備活動。但他強調,在這段期間,政府仍將禁止5人以上的群眾集會。

民間已愈來愈多聲音、泰國曼谷街頭也出現示威,要求巴育要如期舉行大選。軍方2014年5月發動政變掌權後,他成為總理後應承在18個月舉行大選。之後他也曾「開期票」,惟其後均以安全問題及修改憲法為由押後。他對上一次承諾舉行大選日期,是在2017年10月,將選舉定於2018年11月舉行,但來到今年5月軍方指派的立法機構修改選舉法,暗示會進一步推遲舉行選舉的日期。

巴育政府6月初將憲法中的國會選舉組織法交予泰王哇集拉隆功(Maha Vajiralongkorn)做最後審批。泰王有90天時間做決定。按照憲法,選舉組織法在泰王批准後會在90天後生效,泰國選舉委員會須在組織法生效後150天內舉行選舉。

(聯合早報/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