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前外交部長因向他信發放護照被判監2年

撰文:許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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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最高法院周二(19日)判處前外長素拉蓬(Surapong Tovichakchaikul)2年有期徒刑,因他在任期間向前總理他信(Thaksin Shinawatra)發放護照行為違反刑法等法律。

泰國最高法院當天表示,素拉蓬在任外長期間,向已被判監禁的他信發放護照,違反外交部關於發放護照的規定。這在便於他信旅行同時,對泰國形象和尊嚴造成危害,是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行為。法院判處素拉蓬2年有期徒刑且不予緩刑,但准許保釋。

素拉蓬律師比差在案件判決後接受媒體採訪時說,最高法院已同意素拉蓬繳納500萬泰銖保釋,但禁止他出國。

他信在2001年至2006年期間擔任泰國總理,2006年遭軍方政變推翻後長期流亡海外。2008年,泰國最高法院以他信在一宗購地案中徇私舞弊為由判處他入獄2年,隨後泰國外交部取消他的外交護照和普通護照。他信妹妹英祿(Yingluck Shinawatra)帶領支持他信的為泰黨在2011年大選中獲勝並執政後,同年向他信批出護照,素拉蓬為當時的外交部長。

泰國軍方2014年推翻英拉政府並成立全國維持和平秩序委員會,執政至今。2015年,泰國外交部以他信同年在國外接受媒體採訪時的一番言論與泰國君主立憲制度不符,給君主制度、國家形象和尊嚴帶來損害為由,再次吊銷他的護照。

(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