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同性婚姻「郵寄公投」前現變數 同志團體為何掉轉槍頭挑機?
距澳洲同性婚姻「郵寄公投」尚餘不足一周之際,當地高等法院將在本周二、三(5、6日)於墨爾本就是次「郵寄公投」的合法性舉行兩場聆訊,使「郵寄公投」能否如期在9月12日起舉行存在暗湧。
較令人意外的是,今次提出司法挑戰的是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團體,他們反對的理由要從質疑「郵寄公投」的合法性、公義等說起。
以「郵寄公投」取代全民公投
澳洲總理特恩布爾(Malcolm Turnbull )早於去年曾就澳洲同性婚姻合法化議案計劃推動一場全民公投,以兌現參選總理時的承諾,但最終由於牽涉高達1.7億澳元(約10億港元)的龐大行政費用,去年十一月底被參議院否決。
特恩布爾遂於今年八月推出這場「郵寄公投」取而代之,並引用一項法案把是次投票定性為「緊急及無法預見」,從而避過參議院,所需行政費用亦減至1.2億澳元(約7億港元)。「郵寄公投」原定將於9月12日展開,至10月27日結束,投票結果於11月15日公布。
問題是,所謂的「郵寄公投」其實並無法律約束力,即使多數國民同意同性婚姻合法化,國會議員也非必須跟隨,那只不過是場全國性的「民意調查」罷了。而且特恩布爾為強推「郵寄公投」行使的手法,為各界詬病,亦因此要面對接連的司法挑戰。
合法性遭質疑
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人士認為,將同性婚姻議案交給公眾投票做法不妥,政府理應交給國會處理,而且他們質疑政府啟動是次郵寄投票是否合乎憲法規定。
首場出席聆訊人士包括同志權益活動發起人Felicity Marlowe、Shelley Argent以及獨立國會議員Andrew Willkie。另一場出席聆訊人士包括綠黨參議員、已嫁給一名女變性人的Janet Rice,與一個名為「澳洲人婚姻平等」(Australian Marriage Equality)的遊說團體。
他們質疑政府舉行這場「郵寄公投」的合法性,認為婚姻法案並非一項「緊急」案件,而且是次投票並非「無法預見」,因為投票早於今年三月已曾被公開討論。他們又質疑澳洲統計局是否具有權力負責是次投票。
Argent形容是次「郵寄公投」為「貶損、充滿憎恨、無意義及無法解決任何事情」。本身是一名人權法律訟辯人的代表律師安娜布朗(Anna Brown)則指「這件案件是關乎對男同性戀者、女同性戀者、雙性戀者、變性人及兩性人的尊嚴和平等。我們在此是因為我們全都相信和想有婚姻平等。這場「郵寄公投」在合法性上存著極大疑問。」她續指,「若對一群人說他們的權利將要由一場公眾投票決定,這傳達了一個可怕訊息」。
只是一場「民意調查」
即使面對公眾對「郵寄公投」的法律挑戰,特恩希爾仍對「郵寄公投」可如期展開信心十足。他又呼籲男女同性戀者、雙性戀者及變性人要信任投票者:「澳洲人有能力和可展示他們能有一個具敬意的討論。」他又保證若果最終投票結果顯示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者佔多數,國會會盡快為議案立法,修改現行的澳洲婚姻法案。
目前根據八月底的最新澳洲民調顯示,超過六成澳洲人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只有三成人表示反對,其餘為未能決定。
然而即使「郵寄公投」能順利舉行、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民眾佔多數,議案亦未必能順利通過議員一關。由於是次「郵寄公投」並無法律效力,只是一場「民意調查」,民眾只是義務投票,國會議員沒有必要跟隨「郵寄公投」結果支持或反對議案,部分保守派議員更已表明,他們不會在議會被投票結果左右,甚至質疑是次「郵寄公投」的必要性。
特恩希爾的政治豪賭
是次「郵寄公投」對特恩希爾政府來說,可說是場政治豪賭,他所屬的澳洲自由黨內有保守派國會議員威脅稱,如果澳洲高等法院反對是次同性婚姻「郵寄公投」,他們將會辭職。這或將危及特恩希爾政府在議會多數議席地位,屆時政府將面臨另一場管治危機。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