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若要坐牢我願意接受 但公眾未必如此

撰文:外部來稿(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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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路透社報道,當地時間6月2日,在封口費案中被判有罪的美國前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表示,他「願意接受」自己可能面臨的入獄或軟禁,但不確定公眾是否能接受。

「我不確定公眾能不能接受這一點。你知道,在某個時刻,就會有一個臨界點。」但特朗普並未具體解釋,到達這一「臨界點」後可能發生什麼。

5月30日,美國紐約一家法院的陪審團裁定,特朗普為隱瞞2016年美國總統選舉期間向一名成人電影女演員支付的13萬美元「封口費」,偽造商業記錄違反紐約州相關法律,34項刑事指控成立。每一項指控成立均可判處最高4年的監禁,而特朗普可能最終面臨最高20年的監禁,此案的判決日期定在7月11日。

2024年5月31日,美國共和黨總統參選人、美國前總統特普(Donald Trump,又譯川普)在特朗普大樓出席記者會。特朗普競選團隊31日晚發表聲明說,掩口費案裁決30日宣佈後,他們在24小時內籌到5,280萬美元。(Reuters)

特朗普繼成為首個面臨刑事指控的美國前總統後,又成為首個被判有罪的美國前總統。美媒紛紛使用「歷史性」「前所未有」等說法描述此事。

特朗普在陪審團裁定公布後已表示將上訴。根據法律規定,特朗普團隊在法官判決公布後將有30天時間提交上訴通知,然後有6個月的時間完成所有上訴程序。檢方則需在之後的約30天內作出回應。在今年11月的大選投票日前,此案大概率不會產生最終結果。

輿論普遍認為,特朗普此前沒有犯罪記錄且成立罪名為非暴力犯罪,他被判處監禁的可能性不大,更有可能被判罰款、緩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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