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國會通過同性伴侶婚姻合法 默克爾立場雖軟化仍投反對票

撰文:甄梓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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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國會今日(6月30日)通過表決,正式通過同志婚姻議案,成為歐洲第13個承認同性伴侶合法結婚的國家。

德國國會今日(6月30日)通過表決,正式通過同志婚姻議案。圖為總理默克爾投票時的情況。(路透社)

同志婚姻議案以393票贊成、226票反對,獲得通過。儘然總理默克爾早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軟化對同志婚姻的立場,但她在表決中,仍投下反對票。

雖然德國在2001年起實施的《生活伴侶登記法》,給予同性伴侶民事結合權利,讓他們和異性戀夫婦一樣,擁有繼承、贍養、移民等權利。不過這部法律被批評為「二等婚姻法」,而德國在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進程上,一直爭議不斷。

德國總理默克爾周二(27日)出席一個論壇談及同性婚姻時,表示她所領導的執政基督教民主聯盟(CDU)黨員可按良心投票,無須再跟從黨內立場。與基民盟組建聯合政府的社會民主黨(SPD)、在野的綠黨(Green)以及左翼政黨的隨即聯合提出同性合法結婚的議案,並在今天(30日)國會休會前,就同性婚姻法案進行表決。德國國會今日過後將會休會,直至9月大選選出新一屆國會。

雖然默克爾一宜指控社會民主黨騎劫議會,但除了基民盟外,所有在德國聯邦議會取得議席的政黨都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默克爾為着選票壓力也要低頭,允許黨員自由投票。

(德國之聲/C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