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重新審議巴勒斯坦入聯申請
撰文:許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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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4月8日重新審議巴勒斯坦提出有關成為聯合國正式會員國的申請,決定將此申請交由其常設的接納新會員國委員會處理。
安理會8日上午首先就巴勒斯坦的申請進行了閉門磋商,之後舉行公開會,決定將此申請交由接納新會員國委員會處理。委員會由安理會15個成員組成,8日下午開議,形成結論後報告安理會。安理會然後決定是否向聯合國大會提出建議。
根據《聯合國憲章》,聯合國接納新會員國,需經安理會推薦,由聯合國大會作出決定。由於接納新會員國為實質性議題,安理會的決定需要至少9個安理會成員同意且未遭常任理事國否決。聯大表決則需要會員國三分之二多數同意。
巴勒斯坦常駐聯合國觀察員4月2日致函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António Guterres),要求重新審議巴勒斯坦2011年提出的成為聯合國正式會員國的申請。古特雷斯3日將此函轉呈安理會。
巴勒斯坦2011年9月向時任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遞交成為聯合國會員國的正式申請,但未獲安理會通過。2012年11月29日,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給予巴勒斯坦聯合國觀察員國地位。
巴勒斯坦2月致函古特雷斯要求重新審議巴勒斯坦於2011年提出的申請,他其後將函件轉交安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