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原副書記商黎光被「雙開」 畢業於南洋理工 紀委任職26年

撰文: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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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紀委今日(29日)通報,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山西省委原副書記商黎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通報稱,商黎光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健身活動安排,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長期瞞報個人有關事項;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大搞權色、錢色交易;道德敗壞;膽大妄為,貪婪無度,把公權力當成謀取私利的工具,執紀違紀,執法違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職務調整等方面牟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商黎光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商黎光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商黎光長期在紀委工作。(資料圖)

公開資料顯示,商黎光1963年11月出生於河北巨鹿。198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1年9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院在職研究生班法學專業畢業,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商黎光自1987年起長期在紀委系統工作,曾於2003年任河北省紀委常委,2010年11月至2013年3月任職河北省紀委常務副書記。自2021年10月起任山西省委副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