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保密新法通過 保密局:完善網絡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保守國家秘密法》(《保密法》)已由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於27日修訂通過、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為此,國家保密局以「答記者問」形式解讀《保密法》新規,包括加強中共黨對保密工作的領導;完善定密、解密制度;信息公開與國家秘密保護界限等。
《新華社》28日報道,《保密法》1988年制定、2010年修訂。為更好地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有必要修改完善。
保密局指出,這次《保密法》修訂旗幟鮮明地把中共黨管保密寫入法律,完善了黨管保密的領導體制,明確中央保密工作領導機構領導全國保密工作,研究制定、指導實施國家保密工作戰略和重大方針政策,統籌協調國家保密重大事項和重要工作,推進國家《保密法》治建設,有利於更好發揮黨管保密的政治優勢和組織優勢。
保密局表示,新修訂《保密法》,進一步完善了定密、解密制度,增強條文的周延性和實踐中的可操作性。定密制度方面,明確保密事項範圍的確定應當遵循必要、合理原則,科學論證評估,並根據情況變化及時調整;完善定密責任人制度和定密授權機制,並對密點標註作出原則規定,進一步推動定密精準化、科學化。解密制度方面,將國家秘密審核由定期審核修改為每年審核,並明確了未履行解密審核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法律責任,進一步壓實定密機關、單位解密審核的主體責任。
保密局稱,這次《保密法》修訂高度重視保密科技創新和科技防護。一是新增條款支持保密科技創新。二是完善保密科技防護制度措施。三是規範用於保護國家秘密的安全保密產品和保密技術裝備管理。記者:信息化、數字化條件下國家秘密管理難度不斷加大,請問《保密法》從哪些方面完善了網絡信息、數據保密管理?
保密局指出,這次《保密法》修訂進一步完善了網絡信息保密管理制度。一是明確網絡信息的製作、複製、發布、傳播等各個環節均應當遵守國家保密規定。二是規定網絡運營者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對涉嫌洩露國家秘密案件進行調查處理;發現利用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發布的信息涉嫌洩露國家秘密的,應當及時處置報告,並根據要求刪除涉及洩露國家秘密的信息,對有關設備進行技術處理等。
保密局強調,信息公開與國家秘密保護是一體兩面,是辯證統一的,都是為了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關鍵是要做到依法保密、依法公開、保放適度。這次《保密法》修訂充分考慮了信息公開與保密的關係,進一步強化國家秘密的精準保護,最大限度保障信息資源合理利用。比如,規定保密事項範圍制定應當遵循必要、合理原則,要求每年開展國家秘密審核等,進一步推進精準定密、及時解密。同時,增加了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專門條款,建立起信息公開的「安全網」,做到該保守的秘密堅決守住,該公開的信息依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