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協原黨委書記于洪臣涉受賄2254萬當庭認罪 法庭擇期宣判
撰文:朱加樟
出版:更新:
央視報道,湖北省黃石市中級法院30日(周二)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足協原黨委書記于洪臣受賄一案。于洪臣被指控受賄2254萬餘元(人民幣,下同),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黃石市檢察院指控:于洪臣先後利用擔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中國足球協會副主席、黨委書記、國家體育總局田徑運動管理中心主任、中國田徑協會副主席兼秘書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公司經營、聯賽晉級、職務競聘等事項上提供幫助,2010年4月至2023年2月,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254萬餘元,其中350萬元尚未實際取得。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于洪臣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于洪臣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于洪臣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