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原副書記李鵬新 涉嚴重違紀違法受查

撰文:林芷瑩
出版:更新: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原副書記李鵬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李鵬新出生於1960年12月,山西神池人,曾在青海、內蒙古、新疆三省(自治區)工作,2005年任青海省委常委、海西州委書記,2007年任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11年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16年,李鵬新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書記,先後兼任自治區教育工作委員會書記、自治區黨委秘書長等職,2021年不再擔任自治區黨委副書記。

2022年1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57號)》對外發布。公告中提到,阿克蘇市選出的李鵬新已經調離本行政區域。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李鵬新代表資格自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