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當「金融掮客」 中國華融北京分公司原總經理黃憲輝被開除公職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信集團紀檢監察組、河南省監察委員會消息.日前,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信集團紀檢監察組、河南省新鄉市監委聯合對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黃憲輝嚴重職務違規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黃憲輝充當「金融掮客」,被開除公職。
通報指,黃憲輝身為國營金融企業領導幹部,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違規向人事部門打招呼,干預公司人員錄用並收受好處;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權,違規兼職取酬,利用職權安排客戶為其親屬謀取利益;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擅自批准大額資金支付形成重大風險,濫用職權,給國有資產造成巨額損失風險;搞迷信活動,造成不良影響;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性為他人在融資方面謀取利益,利用職務影響,充當金融掮客,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又指,黃憲輝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要求、廉潔要求、工作要求和公職人員道德要求,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在十九大後仍不知止,肆無忌憚、瘋狂斂財,是「靠金融吃金融」的典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相關規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信集團紀檢監察組決定給予黃憲輝開除處分,收繳其違法所得;經河南省新鄉市監察員委研究,決定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公開資料顯示,黃憲輝1963年11月生,江西萍鄉人,1980年9月參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其歷任華融致遠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華融渝富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華融公司北京分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等職務。
2019年1月,他因嚴重違紀,受華融公司黨委給予開除黨籍處分,並擔任華融公司北京分公司高級副經理級員工。
值得一提的是,黃憲輝所在的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一把手」,為因犯貪污、受賄、重婚等罪被判處死刑並已執行的賴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