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個跨境生產藥品正式投產上市 助粵港澳大灣區醫藥產業融合發展
近期,香港聯邦製藥廠有限公司跨境委託其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關聯公司珠海聯邦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生產的維生素C泡騰片正式在內地投產上市並銷售,這標誌著國家支持港澳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在大灣區內地9市生產藥品的政策順利落地實施並取得實效。這對於開創性地推動粵港澳大灣區醫藥產業融合發展具有重要的示範作用。
以往港澳藥品參照境外藥品管理辦法,由於港澳地區製造廠生產場地有限,產能容易出現不足。根據現行的法律法規要求,境外持有人在內地跨境生產藥品全國並無先例。
為推動粵港澳大灣區醫藥產業深度融合、協同發展,此前,國家藥監局等部門聯合發布《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提出在粵港澳大灣區開展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改革,支持港澳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將持有的藥品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符合條件的企業生產。
為落實上述政策,廣東省藥品監管局協助國家藥監局研究起草了細化實施方案。隨後,國家藥監局於2022年6月正式發布《支持港澳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在大灣區內地9市生產藥品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支持港澳藥品跨境生產相關具體工作內容,並對政策適用範圍、工作程序、申報路徑及資料要求等作出詳細規定,為開展粵港澳大灣區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改革提供清晰指引。
政策允許港澳藥品實施「境外持有+境內生產」的模式,較以往參照境外生產藥品管理而言是一種突破創新,有利於港澳地區借助大灣區內地藥品生產製造的優勢,逐步破解生產用地不足及生產成本高的難題。同時,這一全國首創的「境外持有+境內生產」管理模式,也為粵港澳大灣區深化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改革,先行先試探索與國際接軌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提供很好的實踐平台。
為加快推動政策落地見效,廣東省藥品監管局積極回應港澳企業訴求,主動靠前服務,對港澳跨境生產藥品申報全流程進行跟踪指導和協調推進,並與國家藥監局藥審中心保持密切溝通,全面加速推動港澳藥品進入內地投產上市進程。特別是在政策實施中對涉及省級行政許可事項如受託生產企業申報《藥品生產許可證》變更業務,開闢了專屬通道辦理。
今年2月,香港聯邦製藥廠有限公司的維生素C泡騰片作為粵港澳大灣區首個申報跨境生產藥品,按照生產場地變更相關技術指導原則要求經研究、評估和必要的驗證後,正式向國家藥監局提出申請。
對此,廣東省藥品監管局全力組織企業開展與國家藥監局藥審中心溝通交流確認變更管理類別,並由國家藥監局藥審中心開展備案後審查,由廣東省藥品監管局協助完成相關註冊檢驗。在備案審查通過後,廣東省藥品監管局繼續跟進指導企業製定完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與指定境內企業法人、藥品生產企業相關跨境委託生產質量協議,並協助企業研究解決跨境生產藥品所涉及的跨境結算及產品標籤標識等問題。
首批跨境生產藥品順利上市,作為政策紅利的首位受益者,香港聯邦製藥廠有限公司也進一步堅定了對粵港兩地製造廠房建設和市場商業佈局的信心。
接下來,廣東省藥品監管局將加強政策服務指導,發揮好粵港澳大灣區藥品創新發展政策的扶持激勵和引導作用,確保國家有關惠港惠澳政策落到實處。同時,將積極推動大灣區內地相關市政府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支持港澳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在大灣區內地落戶建廠,努力建設港澳藥品跨境生產的良好產業生態環境,以粵港澳產業融合優勢打造出大灣區高質量發展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