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銀監會副主席蔡鄂生被控受賄超過5億 今一審開庭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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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周四(13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原銀監會黨委委員、副主席蔡鄂生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濫用職權一案。蔡鄂生被控受賄超過5億元(人民幣.下同),案件將擇期宣判。
檢方指控蔡鄂生2006年至2021年利用擔任原銀監會黨委委員、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融資貸款、業務承攬、職務提任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09億餘元。2018年至2021年,又利用曾任原銀監會黨委委員、副主席的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股權轉讓、融資貸款、工作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億餘元。
而在2010年至2013年擔任原銀監會黨委委員、副主席期間,蔡鄂生還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在履行監管職責過程中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蔡鄂生的刑事責任。蔡鄂生當庭表示認罪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