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賄 新華人壽前董事長萬峰被開除黨籍 被指靠金融吃金融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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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萬峰早前失聯,官媒中新網今日(21日)報道指,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紀檢監察組、山東省臨沂市監委對萬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萬峰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決定給予萬峰開除黨籍處分。

官方通報指,經查,萬峰身為長期在金融保險領域工作的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接受宴請、健身娛樂活動安排,違規取得、持有、使用高爾夫球卡;踐踏組織原則,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廉潔底線失守,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消費卡,未經批准違規任職取酬;目無法紀,靠金融吃金融,將公權力當做攫取私利的工具,在地產項目買賣、銀行攬儲、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指,萬峰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經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黨委研究,決定給予萬峰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由山東省臨沂市監委將萬峰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新華人壽前董事長萬峰。(微信公眾號@中國保險家)

據早前內媒《財新網》消息,萬峰於2022年11月下旬起失聯。

財新網旗下的《金融一線觀察》報道稱,有關萬峰的失聯原因,存在各種版本不一的傳言。業內此前多關注萬峰在保險業負債端的判斷和改革動作,但其失聯原因或與他在新華人壽時期的保險資金投資運用有關。

公開資料顯示,萬峰1982年進入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開始從事人身保險工作,先後擔任過人身險處處長、分公司副經理等職務。2007年9月起,萬峰擔任中國人壽總裁,至2014年8月宣布卸任後赴新華保險履新。

2016年起,萬峰擔任新華保險董事長一職;2019年初,因個人年齡原因辭去董事長、首席執行官、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董事會戰略與投資委員會主任委員、首席風險官、新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及其他一切職務。

告別新華保險後,2019年6月,新光海航人壽公布萬峰將擔任該公司董事長職務,後公司正式更名為鼎誠人壽。入主鼎誠人壽一年多後,萬峰宣布退休。